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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3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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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送达以公开宣告为原则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情况的可以不公开宣告

□记者  夏天  通讯员  施坚轩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获悉,2014年至2018年一季度,上海各级检察机关共制发检察建议3128件。近日,市检察院出台了《上海市检察机关关于开展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负面清单形式明确了检察建议公开宣告的范围,检察建议送达以公开宣告为原则,不公开宣告为例外。宣告除检察机关、被建议单位两方外,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第三方代表全程参与,实行宣告场所化、仪式化、公开化。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是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的重要手段。

据介绍,近年来,本市检察机关建立了检察建议拟制、审核、统一归口管理、报备、专报等制度。2014年至2018年一季度,本市各级检察机关共制发检察建议3128件。其中,共制发规范监管类、侦查活动类、审判活动类检察建议共1702件,制发公益诉讼及督促起诉类检察建议等35件。

市检察院表示,在实践中,制发检察建议也存在着监督刚性不足、文书质量有待提高、规范性有待加强等问题。试点实践证明,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增强了检察建议实效、强化了法律监督权威,可以更好地以公开促公正、以社会监督促公正,实现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双赢多赢共赢。

《规定》以负面清单方式,明确了检察建议公开宣告的范围,检察建议送达以公开宣告为原则,不公开宣告为例外,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情况的检察建议,可以不公开宣告。

《规定》要求,检察建议由承办检察官公开宣告,重大检察建议由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公开宣告。公开宣告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相关单位或人员等第三方参加。宣告可在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宣告室等司法办案场所进行,也可以到被建议单位上门宣告,或到双方商定的工业园区、街道办事处、学校等第三方场所宣传,以更好地达到法制宣传的效果。检察机关对公开宣告活动将全程记录,并统一归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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