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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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3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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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下漫笔

不妨提倡“自行车文化”

□沈栖

朋友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一所大学讲学两年,近来归国。小酌时谈起那里的 “自行车文化”,很有意味,似值得一议。

哥本哈根人口60万,自行车数量超过65万辆,而小汽车保有量仅为12.5万辆。在那里,超过1/3的人每天骑自行车上班或上学,其中也包括身居要职的政府官员。2002年,哥本哈根市政府发布 《自行车政策 2002-2012》,第一次围绕发展自行车工作制订了一揽子计划,包括建设400公里自行车专用道、加强自行车与公共交通接驳、改善自行车停车设施等9大 “抓手”;2007年,政府在 《生态都市》远景纲领中,正式提出要将哥本哈根建成 “世界自行车最佳城市”,至2015年,该市自行车通勤分担率已提高到50%,成为世界第一座碳中和城市。

在北欧,丹麦被誉为 “童话王国”,而哥本哈根更是被称为 “欧洲绿色之都”。那里早已形成庞大的中产阶层,大多富裕,但购买轿车者甚少,提倡的是 “自行车文化”。何以故?我的朋友总结说,那里的政府和公众自觉遵循两个理念:一是为保护环境计,实行绿色低碳出行;二是保持足够的公共空间。

一个城市的品位很大程度体现在干净整洁、绿树成荫、布局合理、方便抵达的慢行系统上,在环境优雅、景色迷人的慢行道上骑自行车,是满满的幸福感、自豪感,城市的吸引力、美誉度也会倍增。现代文明的城市不止是有地铁、高架,更需要有自行车道和步行街的慢行系统。政府要尽力打造效率更高、也更为绿色环保的公交系统,大力倡导绿色交通,而市民呢,应把绿色低碳出行视为一种时尚,多多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和自行车出行。试想:穿梭如织的汽车行驶在宽敞的道路上,汽车尾气大量排放,使得城市少有清爽纯净的空气。

城市是一个高密度的人群聚集地,既然城市是以“人”为核心,那么,政府在设计过程中,是不是做到了呵护人、照顾人,特别是那些老人、婴儿及残疾人?北京大学李迪华教授网评《“与人为敌”的人居环境》一度刷屏。据报道,李迪华教授每个学期都会带着学生租上轮椅、婴儿车,走上大街去体验城市的公共空间,他总结了四个字:寸步难行。南京市江北新区实施旧城区改造时,对道路进行人性化“限宽”,即:核心区以双向两车道为主,打造窄街小网络,留出自行车专用道。江北新区突出人性化管理,把“道路限宽”作为城市发展的方向,受到社会舆论的关注和好评。城市的发展旨在宜居,除了“衣”“食”“住”之外,还得充分考量“行”,道路的人性化“限宽”乃是让城市回归宜居的一项有效举措。城市道路的人性化“限宽”,约束的是车辆,腾出足够的公共空间以方便的行人。

在城市的道路设置和管理方面,有一个布局是须臾不可或缺的,即:形成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三者分而治之。时下有些城市的道路现状出现一些乱象,加宽了机动车道,却不设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或行驶在机动车道上,或与行人混杂,如此这般,不仅加大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道路风险,也给川流不息的行人带来安全隐患。一些地段甚至为了给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让道”,将行人驱之狭窄的上街沿,人流涌动,使得这些地段变得越来越嘈杂,越来越拥堵。人车混乱的交通,能给城市带来宜居的愿景么?看来,提倡 “自行车文化”,政府还得在城市规划和设计方面有个统筹兼顾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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