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版:律师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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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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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暴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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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上海)

律师事务所

蔡绍辉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所以,千万不要以为警察不管家务事,如果遭遇严重的家庭暴力,不要犹豫,大胆向警察求助吧。

近日,青年演员蒋劲夫的日本女友中浦悠花在其社交媒体上发布了几张照片,照片显示其面部、颈部、手臂等处均有大面积的淤青。中浦悠花表示,蒋劲夫近几个月来行踪不明,确实与自己有关,应律师和搜查人员的要求,暂时不方便透露。

很快,“蒋劲夫疑似家暴”的话题传入微博,引发大批吃瓜群众的的围观。有人表达了对家暴行为的谴责,也有人对此事将信将疑。

但“疑似家暴”的消息仅发酵一个多小时,蒋劲夫就通过微博致歉女友,坐实家暴传言。

此时,仍有部分网友为蒋劲夫辩解,各种中浦悠花有错在先的传言不绝于耳。但大部分人仍然认为,无论有什么样的曲折故事,蒋劲夫对女友实施家暴的行为都应当予以谴责。

也有不少细心的网友提出,蒋劲夫与中浦悠花尚未结婚,不具有家庭成员的关系,蒋劲夫的行为或许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暴力。

其实,我国在制定《反家庭暴力法》的过程中已经注意到现实中存在未婚同居或者寄居等非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情况,因此在附则中特别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明确: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其实,蒋劲夫事件不是娱乐圈第一次传出家暴的新闻,这不禁让人感叹,受到万人关注和监督的公众人物尚且会发生家暴事件,那么在芸芸众生中,又有多少人正在遭受着家庭暴力而无处发声呢?

作为明星的女友,中浦悠花可以通过社交媒体,利用自己和蒋劲夫的影响力获得关注,在其他默默无闻的家庭中,受到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又该如何保护自己呢?

在此,我们从法律角度向大家提供几条应对家庭暴力的建议:

首先是大胆求助。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规定,家暴受害者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其次是直接报警。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所以,千万不要以为警察不管家务事,如果遭遇严重的家庭暴力,不要犹豫,大胆向警察求助吧。

再次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系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最后是控告加害人虐待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采取殴打、冻饿、强迫过度劳动、限制人身自由、恐吓、侮辱、谩骂等手段,对家庭成员的身体和精神进行摧残、折磨,次数较多、持续时间较长、手段残忍或者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哺乳期妇女、重病患者实施较为严重的虐待行为的即可构成虐待罪。

因此,对于实施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的,受害者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或者想公安机关提出控告,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最后想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拥有蒋劲夫、中浦悠花那样的关注度,对于普通大众来说,面对家庭暴力最有效的武器就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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