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版:律师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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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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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喊冤”信有感

□北京尚权

律师事务所

高文龙

多数甚至可以说全部来信,尤其是第一次写的信,都有一个基本特点,即通篇都在喊冤,却只字不提具体案情。

最近回复了很多信件,都是监狱服刑人员或者其家属请求帮忙申诉的案件,感慨颇多。且不说这些案件是否符合申诉条件,就来信内容而言,还是有颇多东西值得玩味。

一、多数甚至可以说全部来信,尤其是第一次写的信,都有一个基本特点,即通篇都在喊冤,却只字不提具体案情。最后问我们:这个案子你们能代理吗?有多大的把握?

遗憾的是,他在问这个问题的时候,我甚至还不知道他犯了什么罪,判了多久。没办法,只好耐心回信,提醒详细叙述案情,并安排家人与我们联系。这里要说的是,这些申诉者尤其是正在服刑的罪犯,写信咨询也不容易,却浪费了如此宝贵的机会。如果写信之前,找个稍微明白一点的人咨询一下,也就可以免去了几次信件往返上时间的浪费。

二、从来信中可以看出,很多人在监狱里真的是在认真自学法律。比如有一次,一个犯人来信咨询他的一次盗窃行为是否构成中止,根据来信,我们做出了不构成中止的判断。这下可了不得,他收到信之后,马上又写了一封信,用了整整四页A4纸,对犯罪中止进行了全面、深刻的论述,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没有结合自己的案件进行论述。

但是,谁敢保证以后不会从监狱里走出一位自学成才的法律专家呢?他们在狱中,劳动之余没有什么娱乐和应酬,如果把时间全部用来研究法律,所得倒也的确不可小觑。

三、有些人在被投入监狱后,拒不认罪,坚持申诉。而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不认罪,将不能获得相应的“积分”,也就不能减刑。而对于这一点,这些申诉者是心知肚明的。既然知道后果如此严重,为什么还坚持申诉呢?那就不能排除有些案件确实是冤枉的,或者说至少在证据上是不扎实的。证据不扎实,罪犯就会表示怀疑,就会质疑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从而导致对法律的不信任。我们律师就只能努力使自己保持理性中立,尽可能为他们提供客观的法律意见。毕竟,案件最后还是要回归到法律的轨道上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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