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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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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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沪全国政协委员吕红兵的履职“金句”:

“立足本职工作,放眼法治建设”

□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当时比较激动,也感到很欣慰。”在沪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这样形容自己得知上海金融法院落地消息时的感受。

在去年全国两会上,吕红兵联合其他委员共同递交提案,建议设立上海金融法院。9年来,他先后三次就此递交提案,坚持不懈,直至落地。

多年来,作为一名从事法律工作的政协委员,吕红兵一直围绕中国法治建设鼓与呼。“立足本职工作,放眼法治建设。”他这样总结自己的履职心得,并一直在不断努力践行。

今年的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吕红兵围绕加强金融法院建设、切实解决律师执业“会见难”等问题,已经准备“满满干货”。

9年先后提出3次提案,终落地

2010年,从事资本市场法律服务的吕红兵,基于对上海法院金融案件判例调研,第一次递交提案提出建议设立上海金融法院。

当年1月,时任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证监局局长张宁联合吕红兵、谢荣兴委员联名提交了有关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提案。“我们提出要推进金融案件的专业化审判。”当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答复是:“留作参考”。

“第二次就此递交提案是在五年后。”吕红兵回忆。2015年1月,吕红兵、张宁等11位上海市政协委员再次提交了关于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的建议。这一次,建立金融法院被“列入计划拟解决”。

在2018年全国两会上,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吕红兵联合其实等委员第三次提议设立金融法院。提案中认为,“设立金融法院,既可以凸显司法对国内和国际金融市场规则的维护,同时,对争取上海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话语权也有积极的促进意义。”

9年,三次提案,从留作参考到列入计划拟解决,上海金融法院终于在去年落地。吕红兵得知这一消息的时候,觉得“既激动又欣慰”。

“这绝对不是一个人或者几个人呼吁得到的结果,是上上下下共同努力、形成共识的结果。”吕红兵说。

建议上海金融法院跨区域集中管辖

“上海金融法院已经成立了,虽然有上海两字,但它不是上海市的金融法院,应该理解为位于上海的全国金融法院。”因此,吕红兵计划在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上,递交一份《进一步加强金融法院建设,为科创板与注册制提供优质司法保障的建议》的提案。

在吕红兵看来,目前《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仅解决了在上海辖区内“对金融案件实行集中管辖”的大问题。“这只是金融法院建设的第一步。”吕红兵建议,从未来来看,应该乘科创板与注册制推出之机,实现“对金融案件实行跨地域乃至全国性集中管辖”。

吕红兵表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中国资本市场期待多时的重大变革,也是中国证券市场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在此过程中,法治的规范与引领功能的发挥不可替代、不可或缺。

“金融法院的专业化审判显然有利于促进金融司法对金融市场的规则指引和价值引领。”吕红兵建议,有必要针对在科创板挂牌的公司,对其发生的有关证券市场发行与交易的、主要涉及证券法和公司法适用的相关案件,例如涉及信息披露的欺诈发行和虚假陈述等案件、涉及股权交易尤其是上市公司控制权争议的股权纠纷案件,以及与上述案件相关的行政案件,由上海金融法院集中管辖、专业审理。

吕红兵认为,“这样的制度设计,对真正实现上海金融法院的专业化、专门化审判是有意义的”,也是“上海金融法院”设立初衷与应有之义。

建议切实解决律师执业“会见难”

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维权委员会主任,今年的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吕红兵将关注的目光聚焦如何切实解决律师执业“会见难”问题。

“我们前期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还与相关部门开过相关专题研讨会,结合数据、调研、对话等多种方式,最终初步形成了《切实解决律师执业“会见难”的建议》的提案。”吕红兵认为,这不仅仅是保障律师权益,更多是保障当事人权益。

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律师协会维权中心及各地方律师协会共接收维权案件642件,其中涉及会见权受到侵害的283件,占总件数的44.08%。

“在过去的一年、在全国范围内,律师会见难的问题再次‘卷土重来’,侵犯律师会见权的情况有所‘回潮’。”为此,吕红兵从进一步修订刑事诉讼法,完善立法;强化救济等角度分别提出针对性建议。

记者注意到,多年来,吕红兵的履职一直紧紧围绕法治建设主题,今年准备的多个提案也与法治息息相关。

“立足本职工作,放眼法治建设。”吕红兵这样总结自己的履职心得。“只有立足本职工作,提案才能有深度,有一贯性。”吕红兵说,“但仅立足眼前还不够,还要放眼和围绕整个法治建设的四梁八柱,与时俱进,多提有建设性、针对性建议。”

用心履职,吕红兵一直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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