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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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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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鲜明航运特色 融入主流法学教育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的传承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 王国华

□法治报记者  徐慧

傍依东海,紧邻洋山深水港,以海商法教学研究见长的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8年。虽然法学院成立至今不过11年,但海事大学的法学教育历史却能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现如今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的目标是:“强化特色,融入主流,把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建设成为学术力量雄厚,学科特色鲜明,行业高度认同,学界显著知名的具有鲜明航运特色的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基地。”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国华如是说。

新中国最早海商法教学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8年,其前身是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法律系。上海海事大学的法学教育与研究,具有悠久的历史与深厚的积淀,尤以海商法的教学与研究见长。

早在上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我国海商法学科的创建者魏文翰与魏文达昆仲,就在上海海运学院(上海海事大学前身)开展海事海商法律的教学与研究。魏氏兄弟杏坛讲学、著书立说,为新中国海商法学科的创立与发展奠定基础。魏文翰先生是上海滩威名赫赫的大律师,撰写了国内最早的海商法著作,是当时国内首屈一指的海商法专家。新中国成立后,身处香港的魏文翰返回祖国大陆,与其弟魏文达一道开始新中国最早的海商法教学。之后,还应邀参与起草《海商法草案》,并在上海开展有关此草案的系列讲座,讲座内容后经魏文翰整理成书,以《海商法讲座》为名由法律出版社出版,成为新中国成立后首部正式出版的海商法著作。

在此背景下,上海海事大学的前身上海海运学院国际法专业成为全国首批获得国务院授权的法学硕士学位点。

半个世纪以来,历经几代人的努力,学校的法学教育始终保持鲜明的“航运”特色,海商法和航运法的教学与研究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在国际上也有较大影响,先后涌现了一大批蜚声学界的知名教授,如东京大审判的亲历者高文彬教授、参与《民法通则》起草的林我朋教授、尹东年教授、於世成教授、蒋正雄教授、王国华教授、胡正良教授,可谓代有其人。学院的多名教授是我国《海商法》、《港口法》、《国际航运条例》等航运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海事司法解释的主要起草人,并长期为交通运输部就重大航运法律与政策以及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决策咨询建议。这样的办学历史和独特学科特色,使得法学院的教育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法学的理论品格与航运的实践属性密切结合在一起。而航运本身的国际化属性,又使海事大学法学院的教学与研究具有国际化的开阔视野。

紧扣国家需求服务上海建设

上海海事大学立足上海,始终将人才培养与国家的总体发展战略和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的总体规划紧密联系起来,为国家和上海的建设与发展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王国华说,“具体而言,就是努力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海商法等专业法律知识,掌握实践技能,体现航运、物流、海洋等专业领域特色的国际化、高层次、创新型、德才兼备的法律人才。”

近年来,上海高校的法学教育迅猛发展,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依托独特的海商法特色专业学科,以“强化特色、融入主流”为发展主线,在对接国家、上海和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面,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和学科优势。多年以来,法学院的教学与研究始终保持鲜明的“航运”特色,海商法教学与研究居于国内领先地位。这一方面得益于法学院深厚的历史积淀;另一方面,也得益于法学院始终坚持“强化特色”的办学理念,紧扣国家“一带一路”的宏伟倡议和海洋强国的伟大战略,紧扣上海建设“五个中心”的发展规划,依托上海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最高人民法院海洋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海事仲裁研究中心、上海海洋战略研究所等新型高校智库,积极鼓励广大教师面向社会、面向行业、面向实际开展应用研究,积极建设在海事海商领域支撑政府决策、引领行业发展的具有广泛影响的智库平台。

2018年,以王国华院长为首席专家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新时代海洋强国战略法制保障研究”获得立项,实现了上海海事大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零的突破。

加强国际交流优化专业结构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最具特色的专业无疑就是海商法,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法学院本科教学最初只有法学(海商法)一个专业。2012年起,配合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建设,又开设了法学(海商法)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班。学院意欲通过集中优质师资力量,开展小班化教学,将其打造成为学院办学的范例。

王国华介绍,“法学(海商法)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班首先对学生的英语水平和整体素质方面有较高要求,确保生源质量”,入学后,要求学生必须通过英语专业四级水平测试。

法学(海商法)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班的专业课授课与其他平行班有所区别,授课老师主要为有丰富教学培养经验的高级职称老师。通过三年的强化培养,大部分同学在大四和本科毕业后会选择前往国外(境外)交流深造。

海事大学法学院和学校也积极拓展对外交流资源,与英国斯旺西大学、南安普顿大学、美国杜兰大学、澳大利亚莫道克大学、日本国立冈山大学、香港大学等开展合作项目,丰富学生们的对外交流。

此外,法学院还与上海海事法院等司法机关、律所、企事业单位一同设立了一系列实习实践基地,并定期举办“协同育人”恳谈会,邀请合作单位共同交流、反馈,为法学院的学生培养、专业设置出谋划策。

未来,海事大学法学院将通过优化办学规模和办学资源,形成更加符合学院发展实际的人才培养结构,努力将学院建设成为应用研究型的特色法学院。控制专业规模,调整并优化专业结构,提升专业建设和科研水平,努力实现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零的突破。将海商法专业建设成为具有学校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专业,逐步形成涵盖法学各二级学科的,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的专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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