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随笔

版面概览

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03月20日 星期三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篇   下一篇

 

■灯下漫笔

“廉为官程”

□沈栖

北宋熙宁年间,变法成为了“悠悠万事唯此为大”的主流,朝廷过于注重官员的能力、治绩而轻忽了对官员的清廉要求,以致小人得势、腐败盛行,弄得朝野怨声四起,政局动荡不安。于是乎,苏轼写了《六事廉为本赋》,根据《周礼》所载官员亟须遵循的六条准则(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提出:“事有六者,本归一焉。各以廉而为首,盖尚德以求全”。在他看来,为官的最高范式和起码底线,  “悉本廉而作程”,“廉为官程”以考核官员的德、能、勤、绩。因为一个官员在“官程”中一旦淡化、矮化、弱化了“廉”,势必会丧失廉耻,进而陷入贪腐的泥淖不可自拔,“功废于贪,行成于廉”。

虽说岁月荏苒,朝代更迭,但是,“廉为官程”则是古今揆一的,它于今依然是为官者的规箴。

近日,有媒体梳理了近两三年公开报道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8起“90后”贪腐案件,发现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参加工作时间极短,级别也较低,在其“官程”刚启程时,即为利所诱,成了“蚁贪”或“蝇贪”,仕途戛然终止。如贵州省铜仁市社保局会计张艺初入官场就堕落,其贪腐手法不是权力套现,更谈不上期权腐败,而是利用工作上跟钱财打交道之便挪用公款,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吃掉”30多万元社保资金来偿还赌债。报道称:张艺“受过良好的专业教育”,“通过贵州省公务员考试”,“这个年轻人工作踏实,又是党员”,按理说,是一个值得培养的好苗子,然而,其“官程”起步不稳,罔顾“廉”字,误入歧途,断送了政治生命。悲哉也夫!

一个人当官,总有他与众不同的优点和特长,或根正苗红,或胆识过人,或实绩突出,或能力超强。但一旦利令智昏,丧失了“为官清廉”的准则,其“官程”便自然会中途变道,走向反面。这里,不妨列举清代颜伯焘案。道光四年(1824年),广东连平进士颜伯焘任山东泰州郡守,年轻有为,勤于政务,深得民心,后升迁为陕西延绥道台。由他倡议刻制的“官箴碑”(即“吏不畏吾严而畏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立于衙署,作为了自己的座右铭。随着官阶高升(官至闽浙总督),颜伯焘“官程”发生了转折,蜕化变质而沦为没有廉耻的狂妄贪婪之徒。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载有颜伯焘返乡时路经漳州城的情形:“随帅(即颜伯焘)兵役、抬夫、家属、舆马仆从几三千名,分住考院及各歇店安顿,酒席上下共用四百余桌。县中供应实不能支。”至于颜伯焘所收受的贿金及珍宝,张集馨以“难以计也”一词足以道尽其贪得无厌。其实,像颜伯焘这样先廉后贪、“官程”中途变道者,现今官场上也并不鲜见。

俗云:“行百步者半九十”。一名官员倘要一生清廉,很关键的是在其“官程”中站好“最后一班岗”。有些官员在即将走完“官程”时,发生了“黑色蜕变”,晚节不保,玷污了先前的政治清誉,甚或抵达“官程”终点时锒铛入狱。官场上出现的“59岁现象”乃是其表征。这些官员常因“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理作祟,笃信“退休前办事,退休后收钱;退休前我给你办事,退休后你给我办事;退休前培育公司,退休后自任老板”,最终在快退休的关口“翻船”,身败名裂。2017年查处的公职人员中,51岁-60岁年龄段人数居多,占53.7%。十八大以来落马的“大老虎”中,以公开通报被调查时间为准,刘铁男、倪发科、陈众安、祝作利均倒在了59岁的门槛上。

现如今,我党反腐“零宽容”,即便是退休了的官员,倘有贪腐劣迹照查不误,这使得“官程”有了延续。“虽惭老圃秋容淡,且看黄花晚节香”。看来,为官者必须将“廉”字统管整个“官程”,高高筑起清廉的铜墙铁壁。其理浅显:为官者一俟失去了清廉,一切都是扯谈!

 

 

内 容 版 权 归 报 社 所 有

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