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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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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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助餐要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标配”

要求制定老年助餐服务规范和标准

□记者  夏天

本报讯  在虹口区曲阳路街道的“玉田驿站”,老年助餐服务已从最初的单一样式,发展为可满足不同口味、不同体质老人的就餐需求。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发《关于提升本市老年助餐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为进一步提升本市老年助餐服务水平,更好满足老年人高品质助餐服务需求提出多项具体要求。其中包括“两大”倍增目标——到2022年,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的助餐服务场所数量实现“倍增”(不少于1600个);助餐服务供给能力实现“倍增”,达到全市65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的5%。此外,意见还要求进一步健全多元主体参与、送餐到居(村)到户的助餐配送体系,成为15分钟养老服务圈的基本配置内容。

在大力发展社区长者食堂的基础上,《意见》支持社会餐饮企业开展助餐服务。各区和街镇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合作共建等方式,利用公共餐饮单位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加工能力和网点提供助餐服务;可在有资质、有信誉、有爱心的公共餐饮单位服务场所设置“老年餐桌”,为老年人提供价格优惠、品种多样的老年餐。

意见鼓励探索发展“移动型”助餐服务,支持引入依托中央厨房加工、在餐车加热供餐的“移动型”助餐车进小区服务和送餐到户服务。

《意见》明确,要加快发展“家门口”的老年助餐点。可依托老年活动室、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等设施,重点发展具有中转功能的“配送点”和居民小区的助餐点,一般集中就餐人数达到10人以上的场所即可设立老年助餐点。纯农地区的村组示范睦邻点原则上都成为老年助餐点。

《意见》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参与送餐服务。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与“饿了么”、“美团点评”等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公司和其他市场化物流公司加强合作,利用其物流网络为老年人送餐。继续依托和动员社区为老服务组织、物业公司、志愿者等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送餐到家服务。

在加强老年助餐服务规范管理方面,《意见》要求制定老年助餐服务规范和标准,鼓励供餐单位开发老年餐菜单和老年营养食谱。对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社会餐饮企业,民政部门要进行信息登记,并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息共享,开展联合巡查等日常监管。鼓励在餐饮加工关键环节以透明玻璃窗、隔断矮墙或视频展示等方式实施“明厨亮灶”,接受公众监督。

《意见》还指出,自2019年起至2022年,要培育全市老年助餐服务品牌达到50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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