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治社会

版面概览

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04月15日 星期一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篇   下一篇

 

睡醒不等于酒醒

发生碰擦事故 一查“隔夜酒驾”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睡醒不等于酒醒,本市一男子就因“隔夜酒驾”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近日,松江警方接报一起交通事故警情。民警到场后,发现报警男子朱某身上一股酒味。经检测,朱某当时血液酒精含量为82mg/100m 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面对测试结果,朱某大呼冤枉。

据朱某交代,他于昨晚参加朋友聚会,席间共喝了约三两白酒,后于次日凌晨被朋友送回家。8时40许,朱某一觉醒来后自觉“酒醒”,于是驾车外出办事,不慎在小区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擦,报警后被警方查出酒驾。

 

 

内 容 版 权 归 报 社 所 有

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