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版:律师圆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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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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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及制品不能随便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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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主持  陈宏光

本期嘉宾

上海光大律师事务所  潘轶

上海尚法律师事务所  和晓科

上海中夏律师事务所  李晓茂

主持人:

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日前在京召开,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在会上强调,坚决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切实加强濒危野生动物保护,有效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对于生活在城市的人们来说,去年曾引发广泛关注的深圳“鹦鹉案”也提醒着我们:涉野生动物犯罪其实离得并不远……

涉野生动物犯罪范围广

虽然我国《刑法》对涉野生动物犯罪的规定,从条文内容来看并不多,但涵盖的范围却相当广。

和晓科:虽然我国《刑法》对涉野生动物犯罪的规定,从条文内容来看并不多,但涵盖的范围却相当广。

《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此外,《刑法》还规定: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刑法》的上述规定来看,涉野生动物犯罪涵盖了狩猎、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走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不是大熊猫才属于濒危野生动物

从近年来各地发生的案件来看,除了鹦鹉之外,人们常当作宠物饲养的陆龟、松鼠、蛇类、鸟类等都可能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李晓茂:对于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要涉嫌犯罪还有一个前提,就是所涉野生动物必须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那么,什么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在一般人印象里,只有大熊猫、金丝猴这样的动物才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但按照上述司法解释和相应的物种目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范围其实非常广。

去年曾引发关注的深圳“鹦鹉案”中,被告人因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五年,二审经最高人民核准,在法定刑以下改判有期徒刑两年。

该案所涉动物就是人们非常熟悉的鹦鹉,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许多种类的鹦鹉都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从近年来各地发生的案件来看,除了鹦鹉之外,人们常当作宠物饲养的陆龟、松鼠、蛇类、鸟类等都可能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而且根据前述司法解释,《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收购”,包括以营利、自用等为目的的购买行为;“运输”,包括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进行运送的行为;“出售”,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

也就是说,去市场上购买野生动物自己养,也是有可能涉嫌犯罪的。

尤其对动物种类的判断是十分专业的问题,普通人往往难以分辨特定动物是否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不明就里买来的动物,很可能给自己带来涉嫌违法犯罪的麻烦。

珍贵动物制品同样不能擅自买卖

法律对于野生动物的保护除了涉及动物活体之外,还延伸到动物制品,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都可能涉嫌犯罪。

潘轶:法律对于野生动物的保护除了涉及动物活体之外,还延伸到动物制品,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都可能涉嫌犯罪。

珍贵动物制品既包括象牙、虎骨、犀牛角等价值不菲的制品,还包括生活中较常见的动物标本,尤其是蝴蝶等昆虫的标本。

许多人不会意识到,小小的蝴蝶标本就可能属于“珍贵动物制品”,因为全世界蝴蝶的品种非常多,有不少是国外所独有的,只要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那么其制品也在限制入境并不得擅自买卖之列。

2017年底,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对一起被称为“全国最大宗走私濒危蝴蝶制品案”作出一审判决,三名被告人分别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七年、五年,该案的三名被告人都是蝴蝶标本的爱好者。

检察机关指控,从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间,在未经相关部门许可和检验检疫的情况下,三名被告人通过互联网从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国购买上述蝴蝶标本总计9个邮包,冒用“裙子”“艺术品”等名义邮寄走私进口,欲经加工、装裱后倒卖牟利。除4个国际邮包被海关依法查处外,其余均已妥投。

虽然被告人购买蝴蝶及其制品的花费是2万余元,但经鉴定,涉案蝴蝶的总价值高达150余万元。

■相关报道

赵克志: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乱象不治绝不收兵

据“澎湃新闻”报道,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3月29日在京召开,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坚决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切实加强濒危野生动物保护,有效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赵克志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执法打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多发高发势头。

赵克志强调,要打好攻坚战,坚持以打开路,发扬斗争精神,细化深化各项打击措施,全面搜集线索,全力深挖彻查,不治乱象绝不收兵,坚决打出声势、打开局面、形成震慑。要抓住攻坚重点,把主攻方向放在打团伙、捣窝点上,把打击重点集中在乱捕滥猎和非法买卖上,力争打掉一批成员众多、为害一方的犯罪团伙,严惩一批犯罪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坚决阻断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产业链条。要密切跟踪此类违法犯罪的新特点、新趋势,强化信息技术手段应用,提升侦查打击能力,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治理。

赵克志要求,要健全法制保障,加快推动出台有关司法解释,切实解决案件管辖、法律定性、证据标准等方面的问题,强化行刑衔接,防止以罚代刑、以罚代管。要强化部门协作,公安、林草、网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机制,共同做好监管和打击工作。要加强网上巡查,及时收集掌握涉及野生动物的情报线索,实现网上网下同步打击。要加强国际合作,携手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

赵克志强调,要在常态管理上下功夫,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建立完善立体化防控网络和监管格局,筑牢保护野生动物的防线。要在广泛动员上下功夫,坚持走群众路线,织密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区等重点地区群防群治网络,打一场保护野生动物的人民战争。要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强化协作配合,创新工作方式,构建起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预防和打击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要加强普法宣传和舆论引导,为专项行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赵克志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把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负起责任、抓实工作,把专项行动组织好、开展好。要分级分批挂牌督办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对久查未立、久立未侦、久侦未破的案件,现场督办、限期办结,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要切实上紧责任链条,实行责任清单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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