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周末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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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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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商品价格低至一折?原是离职员工有意“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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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报记者  徐荔

网络购物已经成了许多人的习惯,现下购物APP众多,各网店都为抢生意推出各种优惠活动,希望以此吸引顾客。当看到心仪已久商品的价格突然大幅度下降,甚至明显远低于成本价时,各位买家还能忍得住购买欲望吗?不过谁会想到,这突如其来的“优惠价格”竟然是网店前员工为了泄愤故意为之……

日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批准逮捕了“策划”异常优惠活动的犯罪嫌疑人胡某。

“一折优惠”不作数商家出尔反尔?

2018年11月7日晚上,周女士正在浏览某孕婴童商品购物APP上的商品,她惊喜地发现,该购物APP上有许多商品的价格非常优惠,尤其是纸巾产品“低至一折”。经过比价,这些商品的价格比同类购物APP上的都要低。周女士几乎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几款需要的商品付款下单。

本以为捡到大便宜的周女士没有想到,没几天她就收到了该购物APP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称周女士购买的这几款商品价格有问题,并不是真实的商品价格,希望周女士予以谅解并取消订单。这是怎么回事?商品优惠价格难道不是购物APP搞的促销活动?周女士一头雾水。和周女士同样不解的客户还有好几位,他们也和周女士一样,于2018年11月7日当晚在该购物APP上购买了价格异常低廉的商品。

是孕婴童商品购物APP的工作人员出尔反尔,觉得亏本,不愿以低价出售商品了吗?并非如此。周女士购买的商品真正提供者是忆忆商贸有限公司,孕婴童商品购物APP只是为该公司提供商品展示、销售平台,并作相关优惠活动推送。

其实,对于多款商品突然低价的情况,忆忆公司和购物APP的工作人员都很意外。忆忆公司的负责人于先生还为此报了警。

根据于先生的描述,他是2018年11月8日早上才从工作人员处得到消息,说是公司在购物APP上的多款商品被恶意篡改了价格,等工作人员发现的时候,已经收到了5000多笔订单。虽然工作人员尽快将价格修改回来,可那些交易已经产生了。

经过最初的慌乱后,于先生恢复冷静,理性分析了一下,对嫌疑人的身份有了猜测。于先生告诉警方,忆忆公司在购物APP上有一个账户,货品的价格和销售情况管理都需要通过该账户操作,而知道账户名和密码的人除了于先生外只有三人,分别是忆忆公司运营主管小周、已经离职的前股东陆先生以及已经离职的前销售胡某。

“我们怀疑是胡某做的。”于先生表示,根据购物APP提供的数据,修改忆忆公司商品数据的IP地址在杭州,而胡某离职后似乎就去了杭州。

订单损失难追回疑是熟人为之

与胡某曾经一同管理忆忆公司网店的小周也与于先生有同样的怀疑。小周曾经与胡某一同管理忆忆公司在购物APP上的账户,去年7月,胡某因为要离职就通过微信将忆忆公司在购物APP上的运营资料与小周做了交接。

小周收到相关资料后将公司在购物APP上的账户密码作了修改,“密码一共7位,我修改了后3位,是按照以前用过的密码修改的。”小周回忆,工作交接后几个月一直都很太平,直到去年11月8日早上。

当天早上7点多,开始工作的小周忽然发现无法登录购物APP,起初以为是购物APP出现故障,与购物APP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后才发现是有人改了忆忆公司账户的登录密码。

“不但改了密码,还改了商品的零售价格。”小周一看就知道这是“熟人”做的,“商品价格修改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于活动促销修改价格,这需要进入一个操作页面,还需要审核。另一种就是直接修改零售价格,这不需要审核。我们遇到的情况就是直接被修改了零售价。”

购物APP公司的工作人员也证实了小周的说法。工作人员的证言显示,忆忆公司的账户由他们自行管理,2018年11月7日晚上忆忆公司的账户发生异常,有人多次尝试登录忆忆公司的账户,并在成功登录后修改了密码,将商品零售价格修改为一折,产生了5000多笔订单交易。

为了及时挽回损失,忆忆公司和购物APP工作人员一同与下单的客户进行沟通,表示要停止发货,愿意以订单金额30%的比例进行赔偿。经过沟通,2000余笔订单客户同意撤单。“目前还有1000多笔订单不同意取消,我们正在协商。要是他们坚持要求发货,我们会产生巨大的亏损。”小周表示,由于这次事件,他们在购物APP上的网店物品已经全部作下架冻结处理,暂时无法交易。

为泄愤篡改价格 前员工被逮捕

那么炮制这一场“优惠活动”的人是否是胡某呢?警方根据相关线索与去年12月在杭州找到了胡某。在警方讯问下,胡某承认是自己登录了忆忆公司在购物APP上的账户并修改了价格。不过,胡某号称自己当时并没有从公司离职,有权登录公司账户,也知道密码,之所以有多次尝试登录的记录是因为网络信号不稳定。对于修改完商品价格后又修改登录密码的行为,胡某辩解说是为了防止密码泄露,所以改了新的密码。

到底为什么改价格?胡某最终承认,是为了泄愤。胡某回忆,去年7月于先生让他把忆忆公司在购物APP上的业务全部移交给小周,他虽然照做了,但之后还是会偷偷登录忆忆公司在购物APP的账户看看交易情况。

去年11月7日晚上,胡某在杭州的居住地又试图登录忆忆公司在购物APP的账户,由于密码被修改过,胡某尝试了好几次。“我把以前使用过的密码稍加变化,试了几次就登录了,具体哪个密码我也不记得了。”胡某说,自己对公司的一些做法很不满意,所以就想发泄一下,登录账户后直接开始修改商品价格。

胡某将十多个商品的售价修改为明显远低于成本价的价格后觉得“爽”了,“第二天我想把价格再改回来,但是发现账户登录不了了,我就没有再管这件事。”

胡某没有想到,自己这个“一时爽”的行为不但给忆忆公司带来了经济损失,他自己也已经涉嫌犯罪。

承办此案的宝山区检察院检察官认为,胡某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进行修改,后果特别严重,他的行为已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检察官分析,购物APP内的货品价格是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胡某侵入该系统修改价格,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内存储的数据进行修改操作的行为,这种行为危害到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工作,导致忆忆公司产生异常订单5000多笔,侵害了购物网站所属公司的信息系统安全及公司经营。同时,根据《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以及忆忆公司、购物APP提供的相关证据证实,忆忆公司在购物APP内的价格数据被他人恶意修改,实际损失现已有8万余元,经济损失已经达到后果特别严重。

另外,胡某为了泄愤报复,以其他方法破坏经营,符合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构成要件,也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检察官表示,依照“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罚”原则,胡某应当认定为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目前,胡某已经被批准逮捕。(文中人物、公司均为化名)

相关案例

据北京晚报报道,通过事前掌握的网络店铺账户名及密码,私自登录店铺,通过设置购买商品赠送红包、话费、流量的方式窃取21万余元,2018年7月16日上午男子刘某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山后法庭当庭受审,并被认定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3万元。

2018年7月16日上午10时30分,男子刘某神情黯然地被法警带上山后法庭。这位大学专科文化程度的年轻人,案发前曾是北京一家公司的运营员,负责网络推广、维护淘宝店。据刘某称,他工作两周后因工资问题辞了职。工作期间他得知了店铺后台用户名和密码,用来操作网络店铺、编辑价格和其他产品。“2017年6月起,我用这账户和密码登录网店,将不送红包商品修改为自动送红包,而后购买并领用红包。店铺本身商品没有红包赠送,我设置红包是为了给自己,红包从对方淘宝账户扣除现金。”在设置红包时,刘某已经离职。

公诉人当庭指控,2017年6月至11月,刘某在海淀区青龙桥一家旅馆里,通过登录北京一科技公司天猫店铺卖家后台,设置购买商品赠送支付宝红包、黄金红包、话费、流量的方式,窃取这家被害单位216634.1元。之后刘某被警方抓获。

根据证人焦某的证言等,被害公司以6000元价格让刘某帮忙注册天猫专卖店,刘某知道账号和密码。后该专卖店后台账户通过购买低价商品领取高额红包的方式,被转走20余万元。店里的支付宝账户不能直接转账,只能通过购买商品赠送红包才可以把钱转出。这种奖励方式店里从来没用过,只有刘某自己创建过并操作转走钱,通过该种方法还有话费红包和流量红包损失。海淀区检察院认为刘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盗窃罪,且数额巨大。

在法庭上,刘某承认这些被指控的事实,但对指控的罪名提出异议,称自己是“在工作中获得被害单位的账号及密码”,不构成“盗窃罪”。辩护人也认为刘某不构成“盗窃罪”,是被害单位基于错误认识而支付的,且案发时刘某尚未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应构成“诈骗罪”或“职务侵占罪”。而且到案以来,刘某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其亲属也代为退赔全部案款,取得被害单位谅解,所以恳请法庭对其从宽处理。

经过审理,最后法院认定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法庭认为,涉案账户及密码虽是刘某在工作期间获得,但其离职后不再具有合法使用权限;且刘某职务行为范围不包括设置涉案支付宝红包、黄金红包、话费、流量返还等奖励,涉案红包等在此次犯罪中是第一次出现,且系刘某为实施后续犯罪行为创设,证实刘某并无经手涉案钱款的职务便利,并非“职务侵占罪”。

至于“诈骗罪”,法庭认为,涉案钱款由被害单位支付宝账户最终转移至被告人实际控制的过程,被害单位并不知情、亦未自愿交付,刘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中“秘密窃取”的行为特征,因此法院对“诈骗罪”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鉴于刘某到案后及当庭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已全部退赔取得被害单位谅解,法院依法从轻处罚,对其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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