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余莉 本报讯 聘任学校老师担任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下简称“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延伸未成年人保护触角。记者昨日获悉,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实施意见(试行)》,探索提出“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概念,并对其工作职责、提供线索范围以及权利义务等予以明确。据悉,这在上海检察系统系首创。 近日,有位“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提供线索:上海某机构在开展亲子活动时使用过期果酱。青浦检察院立即开展诉前调查,并取得阶段性成效。此外,该院针对某学校食堂非法使用甲醇燃料等事件,向该区相关职能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目前,已经收到对方的整改回复。 据了解,青浦检察院结合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活动,反向聘任对口学校的联络教师为该院“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通过双向聘任,进一步促进了检校合作,延伸了未成年人保护触角。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由该区各学校教师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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