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维权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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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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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笔闲话

善待母亲不要停留在“花样祝福”中

上周日,又到母亲节,社交媒体上各种祝福,频繁刷屏。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母亲”的权益屡屡遭到损害,本期“专家坐堂”通过现实案例释法解疑,看法律如何保护“母亲”们,拭干她们的泪水,让她们昂首面对人生磨难。作为一名母亲,生育权赡养权不容侵犯,这是一个母亲理所当然的权利,也是法律规定的不容挑战和侵犯的权益。

生育和哺乳,女孩蜕变为母亲的必然历程,但因此衍生的产假却常常成为女性就业歧视的根源。国家为了保护女性的生育权益,通过《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保护“三期”女职工。但很多企业却在实际操作中常常阳奉阴违,或是无故解聘“三期”女职工,或是克扣生育津贴,不一而足,因此产生的劳动争议以及民事诉讼案件始终呈多发态势。一方面因为类似事件长期存在,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女职工维权意识大大增强。在这些案例中,虽然个别人有故意“碰瓷”之嫌,企业也有一些“难言之隐”,但法律法规不容侵犯,这也是送给“母亲”们最好的礼物。

如果说生养是母亲的付出,那么赡养就是子女的职责。道德层面上,这是千年“孝道”文化的延续;而法律层面也有坚实的基础,《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都有相关规定,“子女应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可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画面让人黯然:独居陋室的老妪、被赶出家门的“累赘”、病房里孤独的眼神,更多的是街边偶尔出现的踯躅落寞的身影……让年迈的母亲老有所养,这应该是每个人最起码的道德底线。

惟愿善待母亲不要仅仅停留在上个周末,停留在社交媒体上的花样祝福中,而是在平凡琐碎的生活中,日复一日地做点实实在在的事,那才是对“母亲”们最好的保护和报答。  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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