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走近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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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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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难调 业委会难干

市人大开展居委会条例执法检查

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沟通时,居委会起了不可或缺的调和作用 记者 王湧 摄

□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物业费调整中,居委会能起到什么作用?业委会工作为何缺乏吸引力?居委会该如何打通“三驾马车”的协同之路?近期,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开展《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执法检查,为了解《条例》施行一年多以来居委会执行的情况以及物业和业委会对于《条例》的看法,日前,市人大召开物业和业委会座谈会,小区的“急难愁”被摆上议事桌。

物业费上调难

对于许多小区来说,物业费常常是矛盾焦点所在。物业费并没有随着物价、人力成本的上涨而“水涨船高”,这也让一些物业公司承受着巨大压力。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部长高清廉指出,2014年以后国家发改委取消了居委会物业管理费用的价值限制,于是物业费上涨就成为了物业公司头痛的事情。高清廉介绍说,“现在售后公房的物业费是每平米8毛钱,我们找了一个5万平方米的小区进行测算,7年前我们的物业管理费就应该是1块2毛,我们调到1块8分,还是被指太高了,于是多番平衡成8毛钱。”

“以前政府有一个指导价,一把尚方宝剑,现在市场化以后怎样调价?”高清廉表示,许多物业费上涨的成功案例都是物业和居委会、业委会配合较好,管理比较平稳的小区。要做好社区平稳工作,让物业公司把账目公开透明,这需要小区物业、居委会、业务会三方面的配合。

高清廉说,2014年物业费指导价格取消以后,小区的物业费大家协商时,就发现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出现分歧,于是协会出了一个住宅小区物业费价格评估规范。“评估出来不一定执行,只是双方协商的依据。”高清廉说,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沟通的同时,居委会起了一个不可或缺的调和作用。

对此,市人大代表金缨希望政府能从服务水平、人员配置等多方面入手,给出一个物业费用“指导价”,并将各个小区的物业标准、物业费公示出来,让价格变得透明,从而使物业的服务更加标准化、精细化。

业委会成了“烫手山芋”

现年78岁的刘定辉是松江区岳阳街道平安小区业委会主任。他坦言业委会的工作不好做。业委会工作开展不起来,主要是业委会工作繁杂,相对要求较高,加上业委会没有报酬,只能依靠部分业主的一腔热情来干,质量难以保障。

据他介绍,业委会的报酬可以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由业主集资,另外一方面是从公共资金里面拿出来。但从公共资金划拨,需要通过业主大会讨论。如果小区是老旧小区,那公共资金也很少。

上海军盛社区家园事务所所长王钧表示,业委会和居委会的任务越来越重,但专业水平有时还不够。居委会的年轻干部越来越多,需要有经验丰富的老师做一些指导。同样,业委会也存在专业人员匮乏的问题。他曾到凉城业委会做调研,据他了解,业委会每天都有人上班,小区也规定了业委会成员可以拿工资,但没人敢拿,害怕被业主诟病。对此,王钧认为,业委会一定要有专业的人员来做。王钧介绍,去年凉城推广了业委会的执行秘书,即社工。经过培训,第一批9个业委会的执行秘书上岗后,取得了不错的成效。

期待细则规范“三驾马车”

黄浦区五里桥街道江南世纪新苑业委会副主任陈仁表示,一个小区要搞好,需要靠三架马车,居委会是头,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是两条腿,腿和头配合才可以跑得快。

陈仁坦言,目前居委会对业委会的工作缺乏抓手。虽然新的管理条例提出居委会党组织要指导监督,但怎么指导,怎么监督却缺乏细则。居委会直接进驻到业委会工作里面,还需要业主大会授权。

闵行区颛桥镇日月华庭三期业委会主任、颛桥镇翔泰苑居委会书记、主任曹爱军以自己工作的小区为例,2008年入驻了闵行区第一批经适房小区,2014年小区成立业委会。在业委会人选的把关上,居委会有人选的建议权,现在居委会的轮选也比较顺畅。“希望房管部门有专业的指导,因为居委会只是居民自治组织,没有专业的指导,物业公司是专业的管理,业委会也是自治管理,三方协调好还是需要职能部门给予支撑。”曹爱军建议在条例里应有细则来指导居委会工作。“有抓手才能更好推进我们的工作,让物业,业委会,居委会三方职能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形成合力,最终把小区建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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