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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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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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立——

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

□据新华社报道

记者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江苏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同一出借人及其实际控制的关联关系人作为原告,一年内在江苏各级法院起诉民间借贷案件5件以上的,该出借人应纳入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

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更新一次。自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确定之日起一年内,该名录中人员及其实际控制的关联关系人起诉民间借贷案件数量少于上述规定数量二分之一的,可以将其从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中撤出。

对于疑似职业放贷人或其实际控制的关联关系人起诉的民间借贷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审查。重点审查原告是否确系职业放贷人或其实际控制的关联关系人,案涉债权债务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是否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仅供人民法院及相关协作单位内部掌握,不对外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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