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版:法学院

版面概览

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05月22日 星期三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篇  

 

上外举办2019年国别与区域法律论坛

推进完善“一带一路”法治保障体系建设

日前,上外2019年国别与区域法律论坛暨“跨文化与多元法治”学术研讨会在上海外国语大学举行。与会专家表示,有必要从中国本身的发展经验来提炼出我们自己的法治理论,提炼中国理论,讲好中国故事。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李岩松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他对论坛的举行表示祝贺,对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欢迎。

他指出,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圆满结束之际,上外法学院在此举办“2019 年国别与区域法律论坛学术研讨会”,对“跨文化与多元法治”这一主题开展学术交流与研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随着我国对外交流不断加强,在跨文化的背景下,不断增进对国别区域多元法治的了解与尊重,推进完善“一带一路”法治保障体系建设,深化“一带一路”法治交流与国际合作,是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内涵,也是区域国别法治研究的重要阵地。他希望法学院以“多语种+”法学学科建设和特色法律人才培养为路径,不断凝聚国际法、外国法和比较法的研究优势,在区域和国别法治研究领域不断探索,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教授在主旨发言中,以营商环境评估为主题,梳理了目前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时代要求和时代背景。

他提出迎接DB评估的三个基点,并结合具体案例阐述了世行标准及其局限性,以及我国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经验。

上海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会长龚柏华教授从“共商、共建、共享”与当代国际法治的关系谈起。

他认为共商是前提,共建是过程,共享是结果。在用国际法落实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进程中,“共商、共建、共享”的“三共”原则既是传统国际法原则,又是现代国际法原则。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郑戈教授对法律与发展的关系进行了重新解读,认为一些法学家将西方现代化过程中适应其本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的地方性知识当成普世价值,导致我国在实践上非常成功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经验,在理论上未能得到充分的提炼和总结。他认为有必要从中国本身的发展经验来提炼出我们自己的法治理论,提炼中国理论,讲好中国故事。

 

 

内 容 版 权 归 报 社 所 有

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