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法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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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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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司法鉴定机构达3800多家

司法鉴定人突破4.5万人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目前,全国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已达3800多家,司法鉴定人4.5万多人,每年完成鉴定检案高达230万余件。昨天,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主办的“2019司法鉴定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暨TIAFT地区会议”在沪举行。来自世界各国的专家以及我国公检法、高校、科研院所、社会鉴定机构等系统的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同期举办了国际法医毒理学家地区会议,并颁发2017-2018司法鉴定优秀论文奖。

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指出,司法鉴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目前,全国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已达3800多家,司法鉴定人4.5万多人,每年完成鉴定检案从以前的22万余件增长到230万余件。重组后的司法部对司法行政工作深入谋划,要努力实现司法鉴定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高品质跨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

大会主席、司鉴院院长吴何坚表示,研讨会将秉承“促进司法鉴定理论和技术交流,推动司法鉴定学科发展和技术进步”的宗旨,为各国司法鉴定学者筑起学术交流的平台,为中国司法鉴定技术成果搭建走向世界的舞台。

记者了解到,本届研讨会的主题不仅涵盖司法鉴定传统的“三大类”,还涉及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这一新领域。该领域的科研、鉴定虽然起步较晚,但对国家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为推动其快速、健康发展,更好地对接国家战略需求、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服务民生,大会及时地将此纳入研讨范围。华东师范大学教授达良俊透露,目前,全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达111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2500多人。我国正在从被动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向更为主动的生态环境保护补偿转变。

达良俊指出环境污染往往涉及健康、财产、生态环境损害,在损害的表现形式和承灾受体上呈现出多样性。由于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缺乏统一登记管理机制,环境损害鉴定的正规化、体系化程度不高,难以适应环境损害纠纷高发的现状。针对各类损害的可行的救济途径多种多样,采取司法、行政救济或协商解决手段,其所需要提供的证据内容和鉴定资质有明显差异。再加上鉴定技术缺陷和鉴定成本过高,导致鉴定资质管理和司法鉴定的分类及准入条件制定变得极其复杂、困难。

为此,他建议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司法监督力度,完善损害评估技术,增强环境保护教育,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据悉,在研讨会同期举办2019国际法医毒物学家地区会议,提增了学术交流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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