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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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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垃圾分类还需“刚柔并济”

□见习记者  张叶荷

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根据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首周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教育劝阻相对人7063起(单位3765起、个人3298起),责令当场或限期整改3521起(单位2698起、个人823起)。而今,“全民垃圾分类”推行已近半月,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要让市民更好地接受垃圾分类,需要多措并举,既要坚持定点定时“两定”要求的“刚”性举措,也要有提供“贴心”方便的“柔”性做法。

采访中,记者注意到,多数小区都在严格执行“定点定时”垃圾投放。以虹口区的宇泰景苑小区为例,在非垃圾投放的时间段里,几乎寻觅不到垃圾桶的身影;而在徐汇区的田林十二村,非投放时段,大部分市民难以打开垃圾箱房投放垃圾。而在定点定时投放时段,都能见到志愿者身影,引导居民正确分类并投放。据介绍,上述两个小区,在垃圾分类大考中,均属“尖子生”,小区参与分类投放的居民数均已达到了95%以上。

除了严格实行的“刚”性举措,记者还看见了不少“贴心”的做法。比如,田林十二村的智慧垃圾箱房处,配置了一套门禁系统、一个雨篷、一组摄像头、一个行车反光镜、一块电子屏,并安装了感应式洗手池,为前来丢垃圾的市民配备洗手液洗手;还有的小区为居民准备了“破袋神器”等装置。

此外,针对实在定时定点投放“有困难”的居民,并没有简单的“一刀切”,而是通过设置“有门槛”的“误时”垃圾桶等方式来“反向”引导,居民实在要投放,或者需走更远的路,或需额外申请公共权限。

记者注意到,垃圾分类推行半月以来,这样的小“贴心”,在潜移默化中,让市民对于“垃圾分类”有了更高的接受度,也给了市民更多的时间,实现从“要我分”到“我要分”的转变。

那么,这样的小“贴心”,是不是越多越好呢?

记者认为,推行初期,适当的“柔性”措施,可在“垃圾分类”背景下,助力市民渐渐形成“垃圾分类”的习惯。但记者也有点担心,“柔性”措施一旦“过头”,是否会让“垃圾分类”失去其“强制”的意义,从而影响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真正落到实处。

垃圾分类需要多措并举,也需要刚柔并济。推行垃圾分类既要严格执行硬性约束,也要充分考虑居民需求,要循序渐进,给公众留出适应时间。

要破解垃圾分类这一社会难题,既要有“刚性”的惩罚措施与规则条例,也要有适当的“柔性”措施,在潜移默化中,引导和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常识。而目前,无论是“刚”或“柔”,目的只有一个,这就是促进更多市民知道垃圾如何分类,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并坚持自觉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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