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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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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任“小巷总理”一心做好“老娘舅”

——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顾仁良

□法治报记者  王川

提起人民调解员,上海人总会亲切地称呼他们为“老娘舅”,因为他们有威望、讲公道。在金山区亭林镇就有这样一位受人尊敬爱戴的“老娘舅”。从事专职人民调解员的5年多来,他共调处249件纠纷,涉及标的金额2500余万元,所有经手的纠纷均得到了妥善解决。顾仁良在每一起纠纷中都力求找到最佳平衡点,真正将群众的利益放在了心坎上。也因着这份努力与付出,他最终获得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这一所有调解员心目中的最高荣誉。

从“小巷总理”到“老娘舅”

2014年1月,顾仁良正式退休。家里人都为他终于从日理万机的“小巷总理”——亭林镇新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的岗位上退下来,能够好好“享受享受”生活而高兴。然而,还没等老顾“享受”几天的天伦之乐,2014年3月,顾仁良就接到了亭林镇司法所的电话,希望他能担任人民调解员一职,发挥余热,为身边的父老乡亲排忧解难。“闲不住”的顾仁良经过简短的思考后,决定先试试,毕竟这对他来讲是一个“全新”的工作。

让老顾想不到的是,调处的第一件纠纷就是一起棘手的职工死亡赔偿案件。领导要求老顾尽快妥善处理矛盾,但死者家属态度强硬,执意要求150万元赔偿金额。老顾在详细了解职工死亡赔偿标准后,抓住了矛盾的焦点和症结,准确定性并明晰责任。在老顾“有礼有节”的调解下,家属很快签订了调解协议,顺利化解了这件“难”案。

这起案件后,老顾真切感受到调解工作虽有困顿苦楚的地方,但矛盾成功化解后的喜悦也是无以言表,他决定接受这份挑战!

调解纠纷用足“法、理、情”

虽然顾仁良没在法律岗位上工作过,但他知道“调解,首先要讲究一个‘法’字”。顾仁良一方面注重程序合法,在调解中按照法律的规定,保障当事人自由真实地缔结调解协议。另一方面,坚持实体合法,制作的调解协议内容保证合法性和公正性。

为了尽快进入专职调解员的角色,顾仁良利用一切机会学习。“除了自学各类法律法规、调解工作手册外,我平时还会主动向身边的优秀调解员学习,向《上海法治报》上的基层调解案例学,甚至还会就某些调解案例打电话咨询外省市的调解员。”顾仁良对记者说。

除了擅长运用法律进行调解外,顾仁良还讲求一个“理”字。在一起调解案例中,张某受舅兄雇用,在一家公司工作,不慎被起重机压成植物人,不省人事。而该公司与张某舅兄属于承包关系。老顾接到调解任务后,一方面积极联系镇安全办,咨询区安监局相关专家,明确双方各自责任;另一方面,针对理赔费进行调解。该纠纷前后历经数轮调解,最终通过合理的调处,达成了200余万元的大额理赔协议,不仅给伤者以交待,也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是顾仁良做调解员以来受理的一起最大额赔偿案,该案件的顺利调解并履行完毕让老顾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落了地,也大大增强了他调解的信心。

由于调解的对象多是乡里乡亲,因此顾仁良在调解中,还特别注重“情”字的运用。用真情进行调解,解开当事人心中的疙瘩,使调解水到渠成。

发挥传带作用,做好调解“导师”

顾仁良通过多年的调解工作,积累了丰富的调解经验与技巧,以他为首的调解队伍探索、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亭林镇“三个三”人民调解工作法,即三个服务(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村居),三个原则(依法调解、自愿调解、平等调解)和三个一样(干部和群众一个样,熟人和陌生人一个样,本地人和外地人一个样)。

不过顾仁良也清楚意识到,人民调解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而青年人民调解员往往由于社会阅历和经验的不足,工作开展起来畏手畏脚,不好上手。他坚持以培养出一批批合格的、优秀的青年人民调解员为己任,做好人民调解员的“导师”,传帮带、育新人。这样,人民调解员队伍才能越来越壮大,人民调解的水平才能越来越高。

这些年,老顾一方面以人民调解工作为核心进行多次授课,通过区、镇、村(居)层面的授课平台,对人民调解员、村(居)调解主任等进行业务培训;另一方面以自己的人民调解工作室为年轻人民调解员搭建实践平台,注重在日常带教中传授经验,提高调解能力。

在老顾的精心培养下,一批批合格的调解员迅速成长起来,一个个调解能手很快脱颖而出,让金山亭林调解队伍后继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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