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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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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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检察院发布《2018年度涉自贸、科创检察工作白皮书》

虚假诉讼转向“套路贷”案件、金融案件

□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法治报通讯员  刘莹

虚假诉讼常发生的领域已转向“套路贷”案件、金融案件,通过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来获取非法利益成为刑事犯罪手段之一。日前,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就《2018年度涉自贸、科创检察工作白皮书》召开新闻发布会。该院还邀请人民监督员就《白皮书》内容及相关检察工作进行了评议。

投资人利益存在受到二次损害的风险

据《白皮书》显示,2018年涉自贸、科创案件总体态势平稳。在刑事案件方面,该院共受理涉自贸、科创经济活动类犯罪案件134件245人,其中审查逮捕案件42件62人,审查起诉案件92件183人。在民事行政案件方面,该院共受理涉自贸民事检察申请监督案件23件,其中对法院生效裁判申请监督案件12件,对法院审判活动申请监督案件2件,对法院执行活动申请监督案件9件。

白皮书指出,一些金融消费者对金融知识一知半解,对金融法律了解不够,如在非法经营个股期权、期货等案件中,被害人对投资该类业务必须具备合格投资人资质,且只能在有资质的公司开展,缺乏了解,盲目投资导致巨额损失。

在利益受损后,部分金融消费者又表现出维权不理性的情况,比如诉求表达上的小团体化倾向,如某非法集资案中,投资人对被告人的处理意见出现了“严惩”和“放人”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此外,还表现出利益的个别化倾向,聘请律师私下拟定还款方案,交纳所谓“维权费”,投资人利益存在受到二次损害的风险。

消费贷款领域贷款诈骗案件频发

白皮书显示,消费贷款领域诈骗案件频发。部分银行贷前对借款人还款能力调查不实,贷款后缺乏有效管理。尤其在汽车消费贷款领域,汽车抵押落实不严,还款来源得不到保障。如朱某贷款诈骗案中,部分借款人抵押合同中抵押物清单一栏为空,亦被审核通过。

而信用卡分期业务与消费贷款混同,将消费贷款业务变相转化为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有意回避贷款审批流程相对严格的管理要求,给银行带来较大风险隐患。部分银行将家访、审核和款项用途监督等重要风险控制业务外包给其他公司,致风险控制流于形式。

制裁虚假诉讼 需刑事打击和民事监督协同推进

白皮书指出,商标犯罪已从零星、单个摊贩式低端销售向团伙作案转变,部分人员曾从事注册商标生产或销售的工作,对被侵权商品有一定了解,因同乡或熟人关系而聚集,制假售假行为容易在一定区域内进行传递。商标类犯罪链条式属性突出,链条式精细分工,规避法律风险。

近年来,民事虚假诉讼频发,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破坏司法公信力。虚假诉讼当事人之间关系密切、虚假手段多样、隐蔽性强,因此虚假诉讼案件存在发现难、取证难、监督难的特点,需要刑事检察和民事检察协同推进,形成打击和制裁虚假诉讼的合力。

白皮书认为,目前虚假诉讼常发生的领域已经从传统的离婚案件、调解案件转向“套路贷”案件、金融案件,通过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来获取非法利益成为刑事犯罪手段之一。对此,必须主动发挥检察监督作用,对涉及到的虚假诉讼犯罪、诈骗犯罪等刑事犯罪依法进行打击,同时对原审判决、调解进行民事检察监督,依法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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