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法治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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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3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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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启动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调研

民企营商司法环境需如何完善

□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企业界眼中的“一流营商环境”是什么样子的?如何让国有企业、民营中小企业和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平等保护?企业家人身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兑现?这些问题都通过上海的司法实践一一给出了答案。

昨天,市人大召开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调研启动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此次专项监督调研将聚焦法院加大产权保护,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打击侵犯产权犯罪,依法监督纠正侵犯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

打击

严惩知识产权、互联网领域刑事犯罪

“新奇士橙”、“佳沛奇异果”……都是水果界的“金字招牌”,而“Dole”“SWEETIO”“Zespri”“Zespri 4030”均是在我国依法注册的商标。

陈卫堂等人明知系假冒上述品牌的水果贴标,仍大量购入并分别在上海市沪南路2000号上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龙吴路3188号华新镇西郊国际农产品教育中心等地的水果店内以及网络上销售。该案涉及佳沛、都乐、新奇士等知名商标,涉案非法制造的商标标识多达10余种,共计110万余件。

2017年5月25日,公安机关捣毁涉案的六个窝点,抓获上述13名被告人,查获印有上述品牌商标的贴标近120万件。

2017年6月,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先后将陈卫堂等13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并于9月11日提起公诉。最终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上述13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8个月至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同时处以罚金。

保护知识产权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为此本市加大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对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批准逮捕144件242人,提起公诉100件180人。市检察院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组织全市知识产权案件集中公诉,涉及侵权产品11793件,犯罪数额累计达9300余万元。

同时,本市还加强新兴业态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依法严惩“互联网+”领域各类刑事犯罪。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聚焦新营销、物流业,办理骗取淘宝网退运险保险金、向淘宝商户销售提高商品搜索排名虚假软件、利用“飞猪旅行”平台漏洞诈骗豪华酒店等互联网行业系列案件,仅骗保一案为企业追回损失80余万元。

司法系统还强化与新兴业态市场主体沟通协作机制,长宁区检察院与“拼多多”等互联网企业签署合作备忘录,适时发布《“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常见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为上海首个“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创新试验区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完善

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广州某公司是一家台港澳与内地公司合资的民营企业。2015年10月,深圳某公司与上海某公司签订协议购买手机,并提出由广州公司代为支付部分货款,同时提供了同意代付货款凭证。上海公司在收到全部货款后,依约向深圳某公司发货。之后,广州公司提出其支付的是货款而非代付款,要求上海公司供货或者退还已支付款项。

于是上海公司以广州公司采用伪造合同意图骗取其公司财物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在仅有一方公司员工笔录及书证的情况下立案侦查,但之后一直未能有实质进展,导致广州公司在该案已刑事立案的情况下,无法通过民事途径追回货款。

2018年6月,广州公司向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撤销该案。虹口检察院查实后认为,现有立案证据较为薄弱,无法认定广州公司构成刑事犯罪,对该公司立案侦查将可能损害其合法权益,遂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理由,并对案件进行跟踪处理、督促取证。后公安机关经侦查确认根据现有证据无法认定广州公司涉及刑事犯罪,遂于2018年7月撤销该案,广州公司民事维权之路被打通。

据市检察院介绍,本市突出对未进入检察环节终结诉讼监督,依法监督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立而不侦、久侦不决以及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等违法情形,监督立案3件,监督撤案4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等16件。

市高院则聚焦民营企业家普遍关心的问题,出台了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40条意见,从依法保护企业家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知识产权、自主经营权、有效防范涉企业家产权冤错案件等方面全面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

本市强化企业家人身财产权利保护。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慎用逮捕强制措施,对犯罪情节轻微、积极退赃退赔的涉企案件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247人,不起诉44人。积极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能,制定下发指导意见,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涉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本市相关刑事案件进行排查摸底并建立台账,实行“每案必审”,强化公开审查,共对30名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人等主要负责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并被采纳,其中依职权审查19件,公开审查5件,解决企业经营困境问题。坚决从重打击侵害企业资产犯罪,对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案件批准逮捕342件553人,提起公诉330件475人。

创新

破产制度出清“僵尸企业”

“办理破产”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的十项一级指标之一。而“僵尸企业”死不了一直是困扰许多企业的烦恼。为此,本市推进破产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优化破产审判体制机制。根据最高法院统一部署,今年2月1日在市三中院设立了上海破产法庭,集中管辖原由各中院、基层法院管辖的破产案件、强制清算案件以及衍生诉讼案件,以提高上海破产审判的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同时,本市大力推进“执转破”工作,为僵尸企业出清提供法治保障。推动符合条件的执行不能案件及时转入破产程序,去年共受理破产案件409件,同比上升192%,一大批僵尸企业通过破产途径合法有序退出市场,公平保障了债权人利益。

对于此种改变,市国资委深有感触。据国资委介绍,近年来,在各级法院的支持下,上海国有企业每年破产案件立案数量从《破产法》实施之初的年均5家,到现在基本达到全市破产案件总量的30%至50%。特别是国资委实施“三个一批”(即创新发展一批企业、重组整合一批企业、清理退出一批企业)以来,立案数更是显著增加。

去年,市高院下发了《关于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本市国有企业破产案件的通知》,把以本市地方国有企业为债务人的破产案件集中由上铁法院管辖,有力地推进了国有企业的破产清算工作。

今年,市高院又与市市场监管局签署了《关于企业注销若干问题的会商纪要》,解决了长期困扰企业的“三无企业”(即无财产账册、无工作人员、无实际经营)清算难、注销难问题,使得已停产多年的轻工国际集团等一批国有老企业进入了破产清算程序。市高院的一系列文件和举措,为企业市场化退出机制提供了制度支持。

据了解,破产费用保障是当前制约破产办理的瓶颈问题之一。针对这一难题,市高院积极推动建立常态化府院破产统一协调工作机制,争取财政对相关破产费用保障的支持,增强推进破产工作的合力。本市积极探索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打造简易破产案件的“快车道”。

记者了解到,本市各级法院促进有运营价值的困境企业司法重整,充分发挥破产制度的市场救治功能。近两年,上海法院依法办理了一批重大破产重整案件,担保债权人的清偿率均达到了100%。

聚焦

民企营商司法环境突出问题

那么企业界眼中的营商环境还有哪些改进之处呢?市工商联的一份调研报告说出了答案。

调研指出,目前针对民营企业家的法治宣传尚显不足。

根据《2017中国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在属于企业家犯罪的案例样本中,上海民营企业家在四个直辖市中人数最多。民营企业家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比较薄弱,其中既有企业家个人原因,也与司法机关法治宣传教育不足、司法服务不到位等相关。

民营企业还认为,司法活动中一定程度存在着不同主体区别对待的问题。

在民营企业营商司法环境评价得分最低的5项指标中,有3项涉及司法机关延伸服务,说明受访民营企业对司法机关所提供的延伸服务满意度不高。司法机关在主动对接企业司法需求、搭建沟通平台、开展法治宣传、为企业排忧解难等方面存在不足,与新时期民营企业日益增长的对司法工作的需求和期望有差距。

受访企业还将司法不便民、司法不透明、司法效率不高视为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方面反映了民营企业主动学法知法、关注司法动态的意识不够强,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司法机关的这三项工作与社会的期望值之间仍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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