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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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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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评职称花钱发论文 不料成了别人购房款

□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应梦轩

本报讯  为了评职称花钱发论文,不料20余万元却成了他人的购房首付款。近日,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批准逮捕。

去年6月,被害人刘华(化名)得知有朋友通过嫌疑人张某的帮助,成功在S杂志上发表了论文。为了评职称,刘华就联系了张某,并得知要先付500元的定金,再安排审稿,审稿通过以后就要付清尾款。沟通中张某表示,最快也要到当年11月才能发表第一篇论文。

想着朋友的文章都发出来了,刘华就同意了张某的要求。于是,在此后的半年内,刘华及其朋友先后将27篇论文发给张某,其中23篇都付了尾款,共计22万余元。

2018年11月,到了论文该发表的时间,刘华却没有看到任何一篇论文发在某杂志上。“杂志社的答复是从来没有人送过我的论文去审核。”刘华马上就联系了张某,张某则让其再等等,称论文过两天就能在网上查到。

一周过去后,刘华仍没查到论文。此时,他才从张某处得知所有的论文都不能发表,而且张某也没有钱退还。在刘华的警告下,张某主动联系刘华到其老家面谈退款的事情。

见面后,刘华才得知张某已经把钱都用掉了,其中一部分用来付房子首付。刘华随后报警。

到案后,张某辩称,是因为杂志社从2018年11月开始提高了文章录用标准,才导致刘华的文章不能发表。并称在其收取款项的时候,所有论文审稿都已经通过了,按照以往的情况是可以发表成功的,所以他就先用这些钱付了购房首付。

经审查发现,2015到2017年间,张某确实与杂志社工作人员合作帮人发表论文,但成功刊发的几篇论文中没有刘华提供的文章。2018年6月,张某再次找工作人员合作时,被直接拒绝了。

承办检察官认定,张某在明知不能在某杂志社发表论文的情况下,谎称有能力发表,并欺骗刘华已经审稿通过可以录用,骗取刘华的钱款,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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