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版:读者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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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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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良言

“拉下面子”上法院索要“带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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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昆仑

家里老人帮忙带孩子是很多家庭的常态,正因如此,不少人将其视为“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最近,四川绵阳的王大妈“拉下面子”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索要14万元的“带孙费”。(9月19日东方网)

大妈上法院索要“带孙费”,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因为从法律上讲,老人没有抚养孙子的义务,只是出于血脉、亲情等原因而帮助子女抚养孩子,其舐犊之情虽然可以理解,但“啃老”行为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因而,子女必须偿还大妈因抚养孙子而垫付的必要抚养费用。

许多年轻夫妻因工作原因把孩子交给自己的父母抚养,对此,虽然在法律上和道德上没有主动给予苛责和非难,一旦有老人要主张自己的合理权益,法律是会为老人撑腰的。成年人抚养自己的未成年人孩子是自己的法定责任,支付抚养费也是法定的责任,不能逃避。

虽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三条至第十八条规定了子女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但有些成年子女不仅不赡养老人,还习惯于“啃老”,让老人们纠结不已。解决“啃老”这种“家务事”,还需求助于道德规范的多点给力。

很多情况下,未必是年轻子女没有劳动能力,不会劳动,也不是他们都怕吃苦受累,想不劳而获;更多的是现实生活的困局与需求让他们不得不“啃老”。比如,高物价、高房价让子女们难以承受生活压力之重,“三口之家”的子女们要上班,孙子孙女无人监护,许多子女因此选择了  “啃老”。据中国老龄科研中心统计,在城市里,有30%的年轻人靠“啃老”过活,65%的家庭存在“啃老”问题。

另一方面现在的许多老人的家庭都是独生子女,父母的舐犊之情在独生子女家庭中最为明显,子女成家立业后,为保障子女不低人一等,当子女提出一些生活要求如买房、买车、结婚、生子时,许多父母自己吃大白菜也要支持子女吃肉。虽说有法律支持老人对子女“啃老”说不,但许多老人说不出口,宁愿砸锅卖铁也要让子女“啃”。

我国是一个由亲情维系的社会,父母看到子女按揭买房,一生做“房奴”,肯定会想方设法帮助子女买房。仅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在由亲情维系的社会里,法律肯定不是万能的,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法律与亲情博弈时,法律不一定总是赢家。如何应对子女“啃老”问题,还需要整个社会给予回应,只有风气正了,这样的现象才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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