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张叶荷 本报讯 2016年9月26日至2019年8月31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341件536人,已获法院判决300件473人,其中1起污染环境案件被列入最高人民检察院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典型案例,2起污染环境案件被列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通报案例。昨天下午,上海铁检院发布《本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一审刑事案件三年检察情况通报》,系统梳理近3年该院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案件时的发现,约80%污染环境案件发生在奉贤、金山等城乡接合部区域,约70%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发生在青浦、崇明等沿江、沿湖区域。 《通报》显示,污染环境类案件绝大多数为行刑衔接案件,其中超过60%的污染环境案件由行政机关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资源类案件中以公安机关联合执法、日常巡查或经群众举报后立案侦查为主。 此外,该类案件还显示出涉案人员中外来人员占比高、文化程度低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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