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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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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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罪

●事件回顾

小胖下班回家,发现妻子小美与隔壁邻居小明因琐事争吵对骂。一气之下,小胖抄起一把家里的椅子向小明身上砸去,造成小明受重伤的后果。小胖本想当场打电话报警投案自首,却被妻子小美劝阻。

警察到现场后,小美向警察谎称是自己砸伤了小明,被带回派出所后仍继续作假证明包庇小胖。后在公安机关掌握了系小胖犯罪的充分证据后,才作了如实交代。最终,法院认定小美的行为应构成包庇罪。

●疑问

本案法院为什么认定小美的行为构成包庇罪?

什么是包庇罪?包庇,是指向公安、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使犯罪的人逃避刑事追诉的行为。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的,属于刑法上的包庇罪,依法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法本意

本罪设立的目的在于维护国家司法活动的秩序,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节约司法成本。

具体到本案:

小美作为小胖的妻子,现场目击了小胖伤人行为后,不仅没有积极规劝其投案自首,还帮其顶替罪行,在公安机关作虚假陈述,小美的行为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包庇罪。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0条

●风险提示

发现近亲属有违法犯罪行为的,要及时制止,并及时规劝犯罪的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这样更有利于减轻其罪责。反之,如果提供虚假证明包庇犯罪的人,自己也将会受到刑事处罚。

主讲人介绍:

张明莹,上海一中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研究生,爱好旅行、美食、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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