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律师服务

版面概览

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10月21日 星期一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篇  

 

破解共享充电宝网上倒卖 律师提醒涉嫌犯罪

据“中国之声”报道,近日有自媒体爆料,在二手物品交易平台上发现,有不少共享充电宝在卖,每个卖20块到30块钱。

在网上售卖的,还有共享充电宝破解教程,商品简介上写着:“该教程出售给加盟商使用,请勿盗窃共享充电宝”等字样。爆料的自媒体说,自己已经按照教程,实现了共享充电宝的破解,市面上主流充电宝无一幸免。那么,共享充电宝真的能被破解吗?占为己有、甚至非法售卖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共享充电宝遭“破解”

共享充电宝是一种由商家提供的充电租赁设备,用户通过手机扫码后进行租赁,按时计费,使用结束成功归还后停止计费。平时一般放在商场或者饭店等人流量集中的区域,以备消费者不时之需。但是近日有自媒体爆料,一些二手交易平台上出现了不少共享充电宝以及破解教程,破解演示视频演示了整个过程。

记者走访了北京几家放置有共享充电宝的商场,商场中的商家均表示,因为同品牌的共享充电宝可以相互借还,没有注意到有被破解盗窃的情况。

厂商和店家都没有注意过共享充电宝被破解失窃的情况,那么自媒体的爆料是真的吗?

从事共享充电宝代理的悟先生告诉记者,此前他们的第一代产品的确有类似的产品缺陷,用胶带粘住凹陷的充电宝很容易就欺骗了机器,进入充电状态就停止了计费。现在他们研发的第二代产品修改了归还逻辑,在充电宝凹槽处加了芯片,只要没被卡住,充电宝也就不会进入充电状态,默认一直计费,从而避免了客服在后台受到欺骗。

律师称涉嫌教唆犯罪

共享充电宝虽然价值不高,但是“勿以恶小而为之”,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维维律师告诉中国之声记者,对于一些公开在网上传授破解共享充电宝技术的人,其行为涉嫌构成教唆犯罪:“对于一些公开在网上传授破解共享充电宝技术视频的人,因为其行为涉嫌构成教唆犯罪,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能构成盗窃罪的共犯。但大概率来说,这些教唆视频的录制者,如果给犯罪分子提供了直接的作案指导,其行为也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

对于那些破解之后把充电宝占为己有甚至拿去售卖的用户,王维维律师认为这一定程度上涉嫌构成刑事犯罪:“一般说的不当得利,是指行为人在不自知或放任的情况下的一次性行为。但如果有人多次、主动利用共享充电宝的技术漏洞反复操作,积极追求并扩大由此获取非法利益的可能性,明确显示了盗窃他人财物的直接故意,这种行为就涉嫌构成了盗窃罪。”

王维维律师称,通常所说的“薅羊毛”,是指以相对较低成本甚至零成本换取一些网络平台、商家给予消费者的让利,但许多“薅羊毛”的行为其实都是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呼吁广大网友不要贪图蝇头小利和一时之快,做出后悔莫及的事,比如利用信用卡的免息期去套现赚取利差涉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套用共享单车技术漏洞去免费骑车的行为涉嫌诈骗。

个别人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其他消费者的利益,也很可能也让自己身陷囹圄。

 

 

内 容 版 权 归 报 社 所 有

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