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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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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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不分类还屡教不改

崇明一家火锅店吃上万元罚单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实施4个多月,崇明长兴镇近日开出一张万元高额罚单。原因是因为涉事火锅店在收到责令整改通知书后仍旧屡教不改,甚至对现场执法多有阻碍。

崇明长兴镇沿街商铺众多,各家商铺门口都摆放了干湿分类的垃圾桶,长兴镇市容所联合长兴城管中队多次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检查,检查人员对商铺负责人宣传引导,要求商家真正做好干湿垃圾分类。

近日,长兴镇市容所在与城管联合检查时,发现位于凤凰老街的一家火锅店未按要求进行分类,干湿垃圾混投现象突出。执法人员当即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商家立即整改,并现场指导商家如何将混投垃圾正确投放。

可是在10天之后,长兴镇市容所与城管中队执法队员开始新一轮的检查和复查时,却发现这家店仍然没有进行整改,依然存在垃圾混投的现象。执法过程中,店内负责人甚至还在现场对检查人员存在诸多阻碍的行为。

鉴于这家火锅店整改不到位的事实,检查人员依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其开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罚款1万元。相关负责人表示,长兴镇此次开出的首张万元罚单,是希望通过整改、教育、引导,让责任人能按照分类要求做到位,并将垃圾分类变成一种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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