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法治论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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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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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智慧教育与法学人才培养的思考

刘晓红

□智慧教育不仅是顺应法治人才培养的时代要求,也是回应人工智能时代的人才需求,同时也呼应法学新文科建设的体系构建。

□当前智慧教育在法学人才培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时代性不强;文理交叉不足;法学智慧教育布局创新程度不够。

□人工智能法学专业的设置,是以“服务国家战略、坚持智慧教育”为发展理念,以“智慧研究、实务教育”为发展目标,通过“法学+人工智能”,致力于培养法学知识和信息技术融合的新型法治人才。

随着信息化的飞速发展和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法学教育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未来的教育将更加彰显个性化、多元化和信息化。智能时代的智慧教育是法学教育的必然选择,也是法学新文科建设应有之义,同时也必将为推进法学新文科建设注入强大的动力。

智慧教育在法学人才培养中的价值定位

第一,智慧教育顺应法治人才培养的时代要求。世界各国对人工智能时代的智慧教育高度重视。美国2016年颁布的《为人工智能的未来做好准备》和《美国国家人工智能研究与发展策略规划》、新加坡启动的“智慧国2015”项目、德国的“M INT创造未来”联盟等,无不将智慧教育视为未来教育发展的新方向、新形态与制高点。我国《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都提出,要借助信息技术,大力开展实施智能教育,探索新时代背景下新的教育体系与形态。构建“五化(即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终身化)”教育体系,建设“三学(即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社会,真正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信息化发展道路。智慧教育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法学教育的必然选择。

第二,智慧教育回应人工智能时代的人才需求。人工智能为社会转型带来了新的曙光,相对于其他社会系统来说,教育系统更需要超前部署、未雨绸缪。教育是人类应对人工智能挑战的根本力量,只有通过智慧的教育培养智慧的人,充分发掘生命的内在潜质,才能在人工智能时代立于不败之地。《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提出,要对智慧型社会发展作出回应,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来开展智慧教育创新发展行动,并通过智慧教育为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为高科技企业发展提供充分的智力支持。

第三,智慧教育呼应法学新文科建设的体系构建。新时代的法学人才培养,要为社会经济创新和互联网、人工智能的法治化建设提供智力保障。互联网、人工智能的法治理念,既是新时代法学人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养,也是高等院校在法学人才培养中的教育手段。国务院发布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强调,加快人工智能+法律横向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鼓励拓宽人工智能+法学学科的学科交叉与融合。通过智慧教育的引入,推进法学教育在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培养课程、培养方式、培养质量评估等方面发生系统性变革,进而重塑我们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模式,助推法学新文科建设的体系构建。

当前智慧教育在法学人才培养中的主要问题

第一,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时代性不强。以“课堂中心、书本中心、教师中心”为特征的传统法学教育教学方式,无法适应快速发展的互联网技术,必将导致法学人才培养能力的弱化。

在互联网背景下,需要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主流业务的深度融合,以促成教育相关者的智慧形成与可持续发展,这是新时代法学教育的应有模式。但是,体现时代性的智慧教育在我国法学人才培养上还相对薄弱,法学教育包括教育组织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以及整个人才培养过程的信息化、智能化程度还处在较低的水平。

第二,法学人才培养中的文理交叉不足。以教育信息化全面引领、驱动教育现代化的发展理念与思想,无论是在政府层面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还是在教育部层面的“教育信息化2.0”,或是在许多高校近年的办学指导思想与定位中均有涉及。现实中法学专业和人才培养模式却依然是文科化有余,理科元素比较欠缺,难以适应法学新文科建设要求和人工智能时代的需要。

第三,法学智慧教育布局创新程度不够。智慧教育的建设布局是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高级表现与衍生,更注重的是教育理念与方法的创新,注重新教育形态的构建与布局以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这是事关本质的变革,不再是补充修补式角色,而是主动自觉式创新。不过,从实践上看,智慧教育如何与法学新文科建设对接,推进法学教育的观念重构、结构改造、方法改革、模式再造等,还缺乏整体布局和系统性架构,教育信息化的衍生力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智慧教育的驱动作用也需要继续强化。

实行法学智慧教育的初步探索

第一,构建法学+人工智能的信息化复合型专业。学校整合现有法学和计算机专业教师资源,于2019年5月成立人工智能法学院,开设法学(人工智能专业方向),专门招收理科背景的学生,实现文理交叉。人工智能法学专业的设置,是以“服务国家战略、坚持智慧教育”为发展理念,以“智慧研究、实务教育”为发展目标,通过“法学+人工智能”,致力于培养法学知识和信息技术融合的新型法治人才,同时为推动法学新文科建设做一些探索和尝试。目前,围绕人工智能法学专业展开的各项学科规划、专业建设、教程编撰等工作都在有序推进;探索体制创新,引入行业资源,加强校企深度融合和协同育人。

第二,构建问题驱动的信息化教学管理机制。针对大数据平台发现的问题课堂和课堂问题,实现校、院两级全方位督导的精准定位,构建“评价、反馈、引导、发展、提高”的个性化教学督导和教师能力发展机制。实行线上线下授课机制与外来课程引入机制同频共振,强化远程教学和远程互动的辐射效应。加强网络课程的开发、建设和使用一体推进,创建智慧课堂、智慧教师和智慧课程,打造优质在线课程和在线示范案例,推进法学智慧教育向实践化方向持续发展。

第三,构建法学人才培养的信息化保障支撑体系。对学校内部原来分割独立的教学、学工、后勤、科研、人事等信息系统进行整合,消除信息孤岛,形成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围绕学生成长发展主线,对教育教学流程进行诊断、优化和再造,形成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保障的大数据平台,为智慧教育管理服务提供数据指南。加强无线网络搭建、一卡通运行、OA系统及校园APP等软硬件设施建设,提高学校各项功能有效运转的信息化水平,为法学智慧教育提供信息化技术保障。

(作者系上海政法学院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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