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综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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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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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首张消防安全行政许可证昨在浦东发出

办事程序调整为先发证后核查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昨天,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在浦东新区市民中心正式发出上海市第一张消防安全行政许可证书。该证书是浦东新区试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后,颁发的第一张证书。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覆盖试点的通知》  (国务院[2019]25号)要求,自2019年12月1日起,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在本市设有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浦东新区和奉贤区全域内试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度。该制度试用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及大于3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等。办事程序由先检查后发证调整为先发证后核查。对承诺已经具备许可条件且取得许可证的,自作出许可30日内开展核查;对承诺领证后一定期限内具备许可条件且取得许可证的,自承诺日起届满之日起30日内核查。若核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严重不符的,依法撤销其行政许可并予以相关处罚。

获得该许可证的某公司经理表示:该政策的实行予以他们非常大的便利,不仅缩短了开业的时间,而且减少了人力、房租的消耗。同时,他们也会更加注重店内的消防安全,根据规定开展自查自纠。消防窗口助理工程师张杰表示:该政策可以减少他们等待的时间。办事企业可以根据上海市消防局官网发布的消防安全标准,将其与自己店铺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核对,如果仍有不清楚的,可以与辖区大队沟通,或者前往消防窗口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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