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律师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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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1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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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笔闲话

疫情防控从“我”做起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既需要专业人员的参与和奉献,我们每个人也都责无旁贷。

有专家就用很通俗生动的话总结:你在家不是隔离,是战斗!

是的,做好自我防护、自觉隔离,每个人其实都为疫情防控作出了微小的贡献。

而在全民抗“疫”的大背景下,也有个别添乱的行为,既为人们所不齿,也可能招致严厉惩罚,甚至是承担刑事责任。

比如拒绝接受强制隔离或治疗,比如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又比如编造传播虚假疫情信息……

就拿哄抬物价来说,一般情况下属于价格违法行为。

但根据《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也就是说,在特殊时期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面临的可能是刑事责任。

疫情面前无小事,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多做有利疫情防控的事,少给疫情防控添乱。陈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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