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昨天,青浦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一起涉疫情防控期间妨害公务犯罪案件。这也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以来,青浦法院受理的首起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 2月9日,被告人张某与其家人驾车返回其青浦区居住地,小区保安检测体温发现张某儿子体温异常,要求其暂缓进入小区,在二次测量体温正常后予以放行。 张某心生不满,不肯驶离停放在小区车辆入口处的车辆,致使其他业主无法通行。在到场民警将其强制带离期间,张某突然加速驶离车辆,致民警手臂被车辆撞击。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暴力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应从重处罚。张某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