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广告时间短,为了确认产品的产地和性能,他登录到该电视购物的官方网站再次查询,网页上对该健发梳的产地载明是美国,近三千块买到产自美国的进口商品,关键还能解决自己的发量问题,陈某立马下单。收到货后,陈某开心地拿起手机,打算录制一个开箱“Vlog”,却在看到健发梳主机的那一刻傻眼了:“Made in Taiwan”。
二审庭审中,陈某提交健发梳实物,其标签上明确记载“Made in Taiwan”,外包装上有由销售代理商加贴的中文标签,其上记载健发梳的原产地是美国。电视购物认可这款健发梳系他们销售。
上海一中院认为,民事欺诈是指行为人故意欺骗他人,使对方陷入错误判断,并基于此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的行为。经查明,电视购物在经营该类健发梳前,均交由其内部质检部门对该商品进行查验,因此,其理应注意到健发梳标签上所载明的产地信息与报关单的记载不相符。健发梳的标签标识“Made in Taiwan”,通常翻译为“台湾制造”,按一般消费者的理解该健发梳的产地应为台湾。虽电视购物主张健发梳的核心部件是美国制造,但未提交证据加以证明。电视购物应当向消费者如实宣传或告知健发梳的产地信息,但其在电视节目中曾宣传健发梳是美国原装进口,在商品网页中将健发梳的产地标注为美国,使消费者对健发梳的产地产生了错误判断,因此,一审法院认定电视购物在向陈某销售健发梳过程中存在欺诈,并无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