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走近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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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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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聚焦

上海启动公益诉讼立法

探索城市发展“等外案件”

历史保护建筑德邻公寓因业主违规装修,重点保护部位遭到破坏,虹口区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审查

□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从2017年6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正式入法至今已近3年,“公共利益谁来管”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为了推进上海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让公益诉讼更好保护群众的公共利益,3月6日,本市启动了公益诉讼立法工作。

《决定(草案)》5月提交人大审议

作为上海公益诉讼工作的法律顶层设计,《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正在拟定中。

据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吴薇介绍,本次立法工作在去年检察公益诉讼专题调研基础上,注重调研成果转化。结合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对“两院”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司法保障情况专项监督,以及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立法调研,进行统筹谋划,周密安排。

在3月中旬至4月中旬,还将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实地视察调研、赴外省市学习考察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对《决定(草案)》  (建议稿)的意见和建议。

4月中旬形成《决定(草案)》  (讨论稿)和说明稿。5月上旬《决定(草案)》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

拓展“上海特点”案件范围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祥云介绍,《决定(草案)》  (建议稿)共计20条,主要包含6方面内容,案件办理范围是本次立法的重点内容之一。据介绍,《决定(草案)》  (建议稿)在法律明确赋权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烈保护领域案件基础上,结合上海城市特点,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徐祥云透露,去年上海检察机关在法定领域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共738件,占所有公益诉讼的83.3%。除此,在人大监督和相关专家的指导下,又对法定之外的领域进行了探索,如优秀历史保护建筑、个人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他表示,今年上海公益诉讼案件的范围还将增加公共安全领域,包括铁路沿线安全、桥梁安全、高层楼宇的玻璃幕墙以及居民区电梯老旧问题。同时,上海还将就金融证券领域中对中小投资者的公益诉讼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女性平等就业和消费领域中网约车等涉及到公众利益的问题进行公益诉讼的探索。

“尽管我们公益诉讼案件的范围不能穷尽所有的‘等外’案件,但我们可以围绕城市发展中可预见的法律问题进行拓展。”徐祥云建议授权检察机关在优秀历史保护建筑、城市公共安全、传染病防治、金融证券、知识产权、个人信息保护、平等就业、消费者权益保障等领域开展探索,为健全完善立法提供实践依据。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公益诉讼研究中心主任李翔建议,增加现有案件办理范围,在公共服务领域,包括通信网络、新闻传媒,可以稳妥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对于优秀历史保护建筑,范围是否考虑可以调整为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还要加强针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公益诉讼。

不配合者或将承担法律责任

目前,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调查核实手段,一方面缺少具有可操作性的细则规定,另一方面缺乏配套保障措施,司法实践中遇到相关单位或个人不配合的情况时,普遍缺乏有效的应对办法。为此,建议稿对于检察机关开展调查核实的手段方式作了具体列举,同时对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其他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和其他被调查人员拒不配合调查,特别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干扰阻碍检察人员调查的情形,明确了检察机关的应对措施和当事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议稿规定,行政机关要积极支持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把行政机关配合调查取证、办理和回复诉前检察建议、执行行政公益诉讼判决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与检察机关加强信息共享,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建议稿还明确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办理流程、回复整改、跟进监督以及诉讼衔接等有关程序。

刘正东代表建议,“把行政机关不回复、不作为跟公共利益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以及渎职法律责任的追究结合起来。”他提出要监督检察机关的工作,建议把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监督纳入人民监督员的工作范围。

许丽萍代表认为,为了让检察建议更好落实,决定中应当明确按检察建议及时回复和整改的内容,而检察建议的表达也应当更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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