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版面概览

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06月15日 星期一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篇   下一篇

 

借酒劲打骂民警及防疫工作者

男子因妨害公务获刑1年

□记者  夏天

通讯员  胡佳琪  仲偲瞡

本报讯  疫情期间不愿配合小区封闭管理、拒绝戴口罩,一名奉贤居民借酒劲,持金属棍殴打出警民警及小区保安。近日,奉贤区人民法院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审理该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田某以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3月4日下午,喝完酒的田某醉醺醺地回到女儿所住小区。因没戴口罩,不符合社区疫情防控规定,被值勤保安黄某拦下。黄某要求他佩戴好口罩并出示小区出入证。满口酒气的田某情绪激动,“我就要进去,要你管!”保安黄某严厉地说:“根据规定,戴上口罩并出示出入证才能进入小区。”怒气上头的田某从“动口”上升至“动手”,一顿拳头将黄某面部打伤,后又捡起路边一根金属棍砸打其背部。多名保安上前制止。但田某依然没有停止拳打脚踢,并用金属棍戳打,造成其他几名保安不同程度受伤。派出所接警后,面对赶到的民警,田某依然拒不配合调查,还拉扯、推搡民警,导致出警民警跌倒在地,手部挫伤。

到案后,田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在家属帮助下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庭审中,田某对自己酒后冲动的行为深感后悔:“不理智的行为伤害了民警与防控人员的身心健康,同时也给家人带来悲痛,希望法官再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同时,田某殴打参与疫情防控的物业保安,破坏疫情防控管理秩序,亦应予严惩。田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赔偿了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从轻处罚。法院综合考虑田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认罪悔罪表现,对田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内 容 版 权 归 报 社 所 有

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