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林桢淑 本报讯 一名来沪旅游的游客,被宾馆旁便利店里的洋酒勾起了酒瘾,一天之内5次从中偷酒喝,终让自己留在上海服刑。近日,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被告人宋某甲提起公诉,经黄浦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宋某甲犯盗窃罪,判处拘役3个月15日,并处罚金1千元。 5月7日是宋某甲到上海旅游的第3天,当天中午他到暂住酒店旁的某便利店内打算购买食品,在结账时看到货架上有自己爱喝的洋酒,便趁店内营业员不注意,偷了一瓶350毫升的芝华士12年威士忌,藏在口袋中带回酒店。 喝完一瓶,宋某甲觉得不尽兴,又分别于当天下午2点、3点以及晚上10点左右,3次至该便利店内,以相同方式偷得700毫升红牌威士忌、200毫升尊尼获加黑牌威士忌和700毫升芝华士12年威士忌各一瓶,并于当晚将其中2瓶酒喝光。 次日上午9点多,“酒壮贼人胆”的宋某甲竟又一次进入便利店内,偷取一瓶200毫升芝华士12年苏格兰威士忌。当晚,公安人员于酒店房间内将正在饮酒的宋某甲抓获,并缴获已被宋某甲饮用过半的700毫升芝华士12年威士忌、200毫升芝华士12年苏格兰威士忌。 短短一天5次盗窃,宋某甲这回真是“喝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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