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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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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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传播淫秽视频

宝山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见习记者  陈友敏

通讯员  金玮菁

本报讯  5名在校大学生,为牟取非法利益,上传淫秽色情视频至某网站,获利700元。如果被起诉、被判刑,被学校退学,他们的人生就毁了。承办检察官综合考量,赋予司法以温度,最终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2020年1月至4月间,杜某等5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分别将自己手机、电脑下载的各类淫秽视频20至35部上传至互联网某淫秽色情网站上,并分别从该网站提现200元至500元。

宝山公安分局在调查该淫秽色情网站过程中,将藏匿于宝山的网站建立者抓获归案。警方抓获一批在该网站上传淫秽色情视频的用户,其中包括这5名在校大学生。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提审杜某等人时,发现杜某等5人均在外地大学就读本科或研究生,他们在审讯中均表示,自己上传淫秽视频,主要为了换取虚拟币继续观看,对自己传播淫秽物品、触犯法律的行为表示深深的懊悔。

这5名大学生的确涉嫌触犯刑法,构成了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但是如果直接对他们起诉、判刑就会被学校退学,他们的人生可能就此毁了。他们“能给我一次机会吗?”的恳求一直在承办检察官耳边萦绕着。

向领导汇报后,检察官决定再给他们一次机会。为此,检察官仔细审查案卷,确定了5人的作案事实。

某淫秽视频网站是他人建立,该5人通过网站上传视频牟利,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属于从犯。从上传视频的部数看,犯罪情节较轻。该5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作案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真诚认罪悔过。5人均无前科劣迹,属初犯、偶犯。检察官认为,出于对在校大学生的教育挽救,可以对5人作相对不起诉,遂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参会的检察官一致同意对5人作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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