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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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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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14年不叫父亲 鉴定证明非亲生

男子将妻子告上法院,法院判决返还其抚养费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养了女儿十多年,却从未听女儿开口叫一声爸爸,加之女儿长相与自己大不相同,这令吴先生非常郁闷,并对女儿的身世产生了怀疑。两次亲子鉴定的结果也印证了他的猜测。于是,他将妻子告上了法院,要求离婚,返还抚养费150万元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20万元。日前,浦东新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吴先生与刘女士经人介绍认识后相恋,于2002年2月4日登记结婚,一年后刘女士生下了女儿芳芳。由于工作原因,吴先生常年在上海居住,而妻女居住在江苏。长期与妻子聚少离多,导致夫妻感情基础不深,加之两人性格差异较大,于是夫妻俩经常争吵。

2017年初,吴先生的家人来沪探望他。经亲友提醒,吴先生才意识到女儿不仅长相与自己大相径庭,甚至从来不以父亲来称呼自己。为此,他偷偷来到两家鉴定机构进行亲子鉴定,两家机构均得出吴先生非芳芳的生物学父亲这一结论。

于是,2017年吴先生将妻子刘女士告上法庭,要求离婚。但在庭审中,刘女士否认吴先生并非芳芳父亲,但又拒绝重新做亲子鉴定。法院判决双方不予离婚后,吴先生上诉至中院。让吴先生无法释怀的是,就在上诉期间他又发现妻子出轨,并拍下了视频及照片为证。中院对吴先生的上诉请求也不予支持。

尽管法院第一次未支持吴先生的离婚诉请,但“喜当爹”的阴影依然笼罩着吴先生,令他痛苦不已。于是2019年吴先生又再次起诉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之间应相互忠实、相互尊重,共同维护已建立的婚姻家庭关系。本案中,吴先生就其与芳芳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已提供了两份鉴定报告证明,刘女士无相反证据又不愿意配合重新鉴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可以推定吴先生的主张成立,刘女士对婚姻的破裂负有过错责任。现吴先生要求离婚,刘女士所生女儿芳芳由她抚养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对于吴先生要求刘女士返还抚养费150万元的诉讼请求,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当地的物价水平及双方的经济收入等情况,酌情支持10万元。吴先生要求刘女士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20万元的诉讼请求,法院酌情确认为2万元。其他原、被告之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及涉及芳芳的动拆迁利益的分割,可另行解决。吴先生主张的鉴定费,因属他为诉讼证明其主张而支出的必要费用,要求刘女士承担,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文中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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