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周末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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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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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引“活水来”

“断头河”重现“清如许”

资料图片

□法治报通讯员  顾承骁

今年8月,骄阳下,无人机旋翼猎猎作响,升至空中记录下本市松江区某镇一河道的新颜:水活了,没有异味了,河道沿岸的生态环境也都正常。

不过,一年多前,这里可不是这个模样。依傍这条人工河生活的小区居民一点也体会不到依水而居的幸福感,由于雨污直排、水流不畅,河道环境令人担忧,风一吹,腐臭气味就阵阵扑鼻。直到去年9月,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在排摸线索时发现了这一情况……

新河道没有锦上添花反而添堵

“发臭的这条河原来没有的,是最近半年里新开挖的,按之前的规划,这条河向北和向西通到主干河道,现在北面成了断头河,西面也不通畅了,所以一天到晚臭气熏天,希望有关部门赶紧处理!”早在去年6月,就有居民集中反映人工河的问题,虽然有关部门作出答复并简单处理,但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去年9月,松江区检察院得知这一情况后,公益诉讼办案组多次奔赴现场进行实地勘查。较之于干净整洁的生活社区,涉案河道显得格格不入。“原来这里还有个工地的临时厕所,现在拆掉了,不然环境更差。”居民们反映。

检察官沿着河道步行,用相机和执法记录仪拍下画面:该处河段水体浑浊,呈现明显的颜色差异,伴有刺激气味。此外,河道沿岸部分区域存在坍塌、失修状态,有大量垃圾浸于水中。在一侧的岸边还存放着塑料、油漆桶等废弃物,而且没有采取覆盖等保护措施,对周边河道存在污染隐患。

详细记录下勘查情况后,办案组对此开展分析研判,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涉案河道所在地职能部门对存在的侵害水体生态环境情况未充分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决定立案调查。

今年2月,松江区检察院提出诉前检察建议,一方面建议该镇政府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有关部门或人员及时查明原因并作出处理,修复被侵害的生态环境。另一方面建议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区域河道自然生态环境健康发展。

面向河流的窗户扇扇开启了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单位很快作出书面回函,表示采纳建议内容,并派员至现场查明原因。

此后,检察官多次电话、实地督促跟进,从工作中了解到,该河道水体异常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主干河道整治施工期间的临时封堵截断,导致水流不畅水质下降,恰逢冬季枯水期,本就不畅的河道水资源调度更加困难。同时,周边管道还存在雨水混接现象,管道内污水排入造成河道污染。

原因查明,即刻动工,加快主干河道施工、解除封堵截断、临时性水资源调度、封堵排污漏点、清除垃圾、栽种绿植……一项项措施让河道周围居民紧皱的眉头渐渐舒展,也让面河的窗户扇扇开启。

今年4月,检察官回到现场,此时河道环境已大为改善,水体变好了,刺鼻的气味消除了,河道沿岸的生态也修复了。经工作人员介绍,他们还将加装水泵,让死水真正“活”起来。

8月24日,在市检察院统一部署下,公益诉讼“回头看”督查组赴松江区实地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听取了松江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和重点督查案件的办理情况汇报,并专门来到该河道回访查看。

督查组认为,案件来自于人民群众反映的线索,检察官立即跟进调查并制发检察建议,体现了松江区检察院对民声民意的重视。相关镇政府及各职能部门重视相关问题的整治,及时跟进、迅速响应、措施得力。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在公益保护上密切配合,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办案效果,实现了“双赢共赢”。

正义说法>>>

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绿水青山不仅是新时代生态文明的重要标志,更彰一方水土的文化底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绿色原则为基本原则,回应社会关切,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在此背景下,检察公益诉讼机遇与挑战并存。

检察机关以绿色原则作为价值引导,参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助推绿色发展理念生根开花,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驾护航。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松江区检察院聚焦生态环境等领域突出问题开展工作,认真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确保每一份诉前检察建议都得到落实,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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