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B03版:我要找律师

版面概览

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01月25日 星期一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要找律师

资料图片

编者按:

您在房屋买卖或租赁中发生法律纠纷;您在家庭婚姻生活中亮起红灯;您在劳动维权时遭遇困惑……

当您需要法律上的专业指点,或者希望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时,请给我们来信。“我要找律师”栏目特意为您搭建起寻觅律师的桥梁,只要您将求助事项详细写下来,并说明需要什么样的律师提供什么帮助,然后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传递给我们,我们将免费为您刊出。请在来信或者电子邮件中注明您的详细联络方式,以便律师及时和您联系。

有意向求助者提供咨询、帮助或代理诉讼的律师,可直接与《律师周刊》联系。《律师周刊》将及时刊登律师提供的咨询。

无论是求助者还是律师,都可通过来信或电子邮件与《律师周刊》联系。来信请寄:上海市小木桥路268弄1号4楼《上海法治报》“我要找律师”栏目,邮编200032。或发送电子邮件到lszk99@126.com;也可扫右边的二维码关注“法律服务”栏目,并提出咨询。

婚姻家庭

儿子疑非亲生,能否起诉确认

我和妻子结婚多年,有一个4岁的儿子。

从儿子出生后,我就觉得他长得不像我,最近我无意中发现妻子曾经出轨,且时间正好在怀孕之前。

现在我更加怀疑儿子不是我亲生的,希望进行鉴定并起诉确认。

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法院是否能受理诉讼?——高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你只需提供初步证据,可以到法院起诉。

夫妻协议离婚,房产如何过户

我和妻子协议离婚时,约定一处共有的房屋归我所有,我相应地给予她250万元的补偿。

我依照协议支付了钱给她,她也给我写了收条,但是她在外地一直不回上海,偶尔回来也不跟我联系,不配合将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

现在我想将这处房子出售,但由于她还是共有人而无法出售。

请问律师,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孙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你可以要求前妻配合完成过户手续,若她仍然不配合的话,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前妻履行离婚协议。

胜诉之后,你可凭生效的判决书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

母亲自书遗嘱,是否具有效力

我父亲早年过世,母亲独自一人在老家生活,我和一个弟弟一个妹妹都在外地工作。

最近母亲告诉我,她已经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并且签名摁了手印,想要交给我保管,并且将来她百年以后,由我主持继承的事。

请问律师,这样的遗嘱是否有效?——肖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因此,你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来确定遗嘱的效力,主要须审查笔迹、签名及相应的日期。

为了确保遗嘱内容的效力,你也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订立其他形式的遗嘱。

孩子出国留学,应否分担费用

我和丈夫前几年离婚,女儿由我抚养。

现在我打算送大学毕业的女儿去国外留学,这就牵涉一笔较大的费用。

我前夫不支持我送女儿出国读书,也不愿和我分担这笔钱。

请问律师,孩子的教育费用前夫是否应当分担?如果他不肯出,我该怎么办?  ——胡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由于你女儿即将大学毕业,因此她应该已经年满18周岁。

根据相关法律,孩子一旦年满18周岁,父母就不再有抚养的义务,其生活教育等各项费用应自行承担。

父母对其无论是生活上还是学业上的资助,只能是出于自愿。

现在你要求前夫承担女儿出国留学的费用,前夫依法的确可以拒绝,因为支付这笔费用不属于你前夫的法定义务,起诉到法院也难以获得支持。

婚后卖房所得,是否共同财产

于某婚前购买了一套房子,房款也在婚前陆续付清了。结婚6年后,于某将这处房子卖出,此后他和妻子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但对于这笔卖房款的归属,双方产生了争议。

妻子认为,这笔收入是婚后取得的,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而于某则认为,这处房子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即使婚后卖出,房款也应作为其个人财产。

请问律师,于某和妻子的观点孰是孰非?这笔钱究竟应如何认定和分割?  ——许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于某的观点是正确的,其妻子的认识是错误的。

因为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于某个人,且是婚前购买,所以该房产系于某婚前个人财产。虽然于某在结婚6年之后,将该房产出售,但这只是于某的个人财产由房产转换成了现金,并不能改变该笔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即属于于某的婚前个人财产。

因此,于某出卖该房产的收入,应视为于某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并不参与分割。

物业房产

出售抵押房产,是否涉嫌诈骗

一个朋友说要将一套房子卖给我,我去看了房子觉得比较满意,先给了他10万元作为定金。

但此后他一直拖延办理过户手续,我托人去查询,才发现这套房子已经被抵押给一个债权人了,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

我要求他将10万元还给我,他却一直不肯现身。

请问律师,他明知道这处房子已经抵押,还跟我签买卖协议,是否有

诈骗之嫌?  ——周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这种情况尚难认定为刑法上的诈骗,一般来说属于民事欺诈。

现在你可以主张解约,要求返还定金,对于解约及相关情形,最好先发函告知对方。

如果对方不肯返还定金,你应当及时去法院起诉。

劳动工伤

试用不签合同,能否获得赔偿

我应聘到一家企业上班,老板说先试用三个月,如果试用期满合格留用,就和我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我工作满两个月后,老板说我试用不合格,支付我两个月工资后将我辞退了。

我听说试用期也应当签合同,现在我能否去维权,能够得到哪些补偿?  ——吴小姐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试用期也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节日安排加班,能否调休弥补

我们公司在国定假日一般都要安排上班,可是公司从来不发加班费,而是采取调休的方式冲抵。可是实际调休时也是限制重重,比如要提前十天提出申请。

请问律师,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我们能否拒绝调休,而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马小姐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劳动法》《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加班费的支付分为三种情形: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对于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情形,用人单位可选择以安排补休的方式代替支付加班工资;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三种形式的加班都是占用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但劳动者延时、休息日进行加班与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意义是不完全一样的。

法定节假日是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

我国的法定假日主要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这些节日享有其不可替代性的重要纪念意义。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定节假日加班不仅不能安排补休,还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

这种理念在工时制度中关于加班费的规定也可以体现出来,现行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作时间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以及不定时工时制度,不论是何种工时制度下,劳动者存在节假日加班的情形,用人单位都需要支付节假日加班费。

上班被车撞伤,是否应算工伤

我所在的公司是在一个办公园区,前几天我早上去上班,在园区内被一辆送外卖的电动车撞倒受伤。

请问律师,这种情况能否认定工伤?  ——魏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根据上述规定,你受伤的情况并不属于工伤,应当要求肇事外卖员及所属的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长期加班无假,补偿如何计算

我在一家保安服务公司工作已经两年多了。由于工作的特殊性,经常需要一天工作12个小时,双休日、节假日也不例外。

请问律师,我在节假日工作的加班费应如何计算?

另外,公司从来没有安排我休过年假。如果我要辞职,对没有享受每年5天的年休假,能否要求公司给予补偿?——李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员工平时的加班工资,单位应当支付的加班费为原工资的150%,双休日加班的为200%,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为300%。

如果你没有休年假,也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补偿。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企业降低薪资,是否违反规定

我和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月薪是8000元,但今年公司效益不好,最近通知我月薪要降低为6000元,差额部分通过其他形式弥补。

请问律师,公司的做法是否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朱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在工资待遇明确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降低员工的工资属于单方违约行为,是违法的。

此时,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主张存在违约行为的用工单位支付违约金或者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不过,用人单位因为经营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工资待遇计算方法。

你可以先与用工单位好好沟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在沟通过程中,你应当保留相关证据,在日后仲裁或者诉讼中提供。

诉讼实务

想要起诉索债,咨询管辖法院

我因为一起借款纠纷要起诉三个人,他们的户籍都在外地,但其中一人在上海工作。

请问律师,我能否选择在上海起诉?——马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因此在本案中,只要被告符合经常居住地为上海这一条件,你就可以向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其他两名被告是有权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的,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刑事行政

将人打成重伤,面临何种刑罚

我弟弟和徐某发生争执,双方扭打在一起,我弟弟随手拿起一根铁棍将对方打成了重伤,现在已经被刑事拘留了。

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法院大致会如何量刑?他是否有可能适用缓刑?——苏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你弟弟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具体量刑,还要看对方的伤情,以及他是否具有自首等从轻、减轻情节。

如果你弟弟或者家人能够给予对方充分的赔偿,并真心表达歉意,取得对方的书面谅解,那么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在法定幅度内从轻。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包括三年),是可以适用缓刑的。

因此如果你弟弟最终获刑是法定最低的三年有期徒刑,那么他是有可能获得缓刑的。

 

 

内 容 版 权 归 报 社 所 有

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