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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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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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了酒竟然不逃?原来还想吃饭

一男子因涉嫌盗窃被提起公诉

□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童画

本报讯  贪嘴却不想花钱,想吃“免费的晚餐”,还想白拿人家的酒。日前,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一名“窃酒贼”于某提起公诉。

2020年11月9日,赵先生所在公司在浦东一家酒店举行晚宴,他与其他四位同事同坐一桌。不多时,一名陌生男子自顾自坐了下来,赵先生等人以为是公司客户。宴会开始之际,众人的目光都被台上吸引了过去,但该男子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桌上一瓶飞天茅台拿走,随即离开。等赵先生他们注意到并打算追出去时,该男子已经走远。

本以为要损失一瓶酒,不料10分钟后,此人竟又回到了饭桌上,但酒已经不在他手中。赵先生等人面面相觑,上前询问,只见该男子支支吾吾还起身想走,赵先生立刻将人拦下并报了警。

这名偷酒的男子就是于某。案发当天,待业在家的于某本是前往一家饭店应聘厨师,但求职失败。离开时,他路过案发酒店,得知三楼宴会厅正在举行晚宴,于是便起了“吃顿霸王餐”的心思。

宴会厅里人声鼎沸,热闹非凡。谁也没有注意到于某已经混入其中,坐在了其中一桌上,但于某却注意到了桌上的2瓶飞天茅台酒。趁宴席开始后大厅灯灭、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台上的主持人吸引了过去时,于某迅速将一瓶茅台酒装进了纸袋中,走出宴会厅。偷了酒后,于某竟也没有着急逃离,反倒冒充酒店房客,将赃物寄存在了酒店前台处。之后,他又返回宴会厅,打算吃完这顿饭,结果被人当场扣下。

经鉴定,被盗的飞天茅台价值人民币3000余元。

经审查,浦东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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