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B03版:我要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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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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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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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您在房屋买卖或租赁中发生法律纠纷;您在家庭婚姻生活中亮起红灯;您在劳动维权时遭遇困惑……

当您需要法律上的专业指点,或者希望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时,请给我们来信。“我要找律师”栏目特意为您搭建起寻觅律师的桥梁,只要您将求助事项详细写下来,并说明需要什么样的律师提供什么帮助,然后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传递给我们,我们将免费为您刊出。请在来信或者电子邮件中注明您的详细联络方式,以便律师及时和您联系。

有意向求助者提供咨询、帮助或代理诉讼的律师,可直接与《律师周刊》联系。《律师周刊》将及时刊登律师提供的咨询。

无论是求助者还是律师,都可通过来信或电子邮件与《律师周刊》联系。来信请寄:上海市小木桥路268弄1号4楼《上海法治报》“我要找律师”栏目,邮编200032。或发送电子邮件到lszk99@126.com;也可扫右边的二维码关注“法律服务”栏目,并提出咨询。

交通事故

私车用于网约,保险是否拒赔

我哥用他自己的车在老家跑网约车,最近他听说这种情况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有可能拒绝理赔的。

请问律师,保险公司是否会拒赔网约车的事故损失?——薛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各地对于网约车都有相应的地方规定,你哥哥首先要确定自己是否符合规定,人和车是否都取得了相应的网约车资质。

根据《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私家车主若将家庭自用非营运车辆用于网约车营运,应及时告知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如不告知,很可能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拒赔。

遭遇交通事故,咨询鉴定事宜

我父亲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半年多之前进行了一次手术,医生当时就告知,大约半年之后要进行第二次手术。

请问律师,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等到两次手术都完成后,才能去做相关的伤残鉴定?

——汪小姐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你父亲的伤情究竟如何,应当看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分析。如果你父亲还没有做第二次手术,而司法鉴定机构又受理了伤情鉴定,说明可以作出伤残等级鉴定;

若司法鉴定机构不予受理,则需要在第二次手术之后,才能提出相应的伤残鉴定。

婚姻家庭

继承发生纠纷,咨询如何处理

我外婆生前经公证订立了一份遗嘱,对她过世后财产如何分配作了安排,其中一处房产由我母亲继承。

外婆2015年过世后,母亲并没有根据遗嘱去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

最近母亲去世,舅舅、阿姨提出那处房产他们也有份。

请问律师,该房产究竟应该如何继承?是否应作为母亲的遗产,由我们子女继承?——韩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如果你外婆生前所立遗嘱有效,且处分的房产属于其个人合法财产的,那么你母亲有权按遗嘱进行继承。

你母亲虽然生前未按公证遗嘱去及时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但并不影响该房屋产权主体的权利转移性质。

现在你母亲也去世了,若她没有遗留个人合法有效遗嘱,则该房屋应当适用法定继承。

夫妻打算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我和妻子结婚3年,当初的婚房是我父母出首付购买的,房产证上写了我和妻子的名字,婚后我们共同还贷。

请问律师,如果我们离婚的话,这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已经归还贷款的钱是否需要再折算追索?——林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你们婚房的房产证上登记了你和妻子作为产权人,就说明房子是你们共有的。

如果没有明确登记共有的比例,那么离婚的话,房产应当各占一半份额。

至于父母出资支付的房屋首付款,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属于借款,那么就视为你父母对你和妻子的赠与。

如果你们婚后是共同还贷的,那么各自都负担了还贷义务,一般来说不存在追索还贷款项的问题。

签订抚养协议,内容是否有效

我和男友未婚生育一子,目前只有2岁。

最近我和男友分手,他要求抚养孩子。

虽然我也舍不得孩子,但目前自己的经济状况无力抚养孩子,因此想将孩子暂时交给他抚养,等我安顿下来之后,再把孩子接回来。为此我想跟他签一份协议。

请问律师,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力?——刘小姐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公民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可以依法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但这并不能改变你与男友对孩子的法定抚养义务。

如果你与男友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协商一致,在无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下,应属有效。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夫妻想要离婚,是否需要补偿

我跟妻子认识不到半年就结婚了,婚后发现双方个性差异很大,经常为了各种琐事吵架,因此想要离婚,但她不同意,认为还不到离婚的地步。如果要离婚,必须给她补偿。

由于结婚时间很短,我不认为有什么需要补偿她的。

请问律师,如果我去法院起诉,认识时间短、结婚时间短是否可以作为理由?

如果法院判决离婚,是否会要求我同时给她一笔补偿?——鲁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关键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根据你的陈述,其与妻子认识时间较短,双方未充分了解就仓促结婚,婚后又未建立感情,可作为离婚理由。但如果妻子坚持感情未破裂,法院未必会判决离婚。

如果法院判决离婚,一般会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你妻子以结婚时间短为由要求补偿无法律依据。

劳动工伤

单方变更待遇,是否具有效力

我和公司在几个月前续签了劳动合同,但是现在公司要改变工资的考核体系,导致工资结构变化了,我每个月相应的收入也会有所变化,而原来合同的附则上有关于工资构成的详细说明。

请问律师,这是不是属于公司未经协商,单方面修改合同?如果我不答应,是不是还应当依照原来的合同执行?  ——许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从上述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公司变更规章制度有严格的程序性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必须获得劳动者同意,并且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

从你碰到的情况来看,首先,公司改变工资考核体系如果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对该项公司制度的改变是存在瑕疵的。

其次,你与公司已经签署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不具有变更的效力。应当继续严格地履行原有劳动合同。公司如果单方面变更,属于违约行为。

你可以依据以上理由与公司磋商,争取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妥善解决上述问题。如协商无法解决,许先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无法胜任工作,能否解除合同

我公司一名员工去年患病,公司给了他充足的医疗期。今年初他回公司上班后,由于身体状况仍然不好,已经无法从事原来岗位的工作。

请问律师,我们现在能否以他无法胜任工作为由,和他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可以,那么我们可否以同样的理由,将他调到另一岗位工作?——钱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你们的公司不能直接与他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能证明该员工不适合从事原来的工作,应依法给他调换工作岗位。

只有在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遭到收购,合同是否变更

我所在的公司年初被另一家公司收购,管理层有比较大的变动,公司至今没有跟我们变更过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我们的合同仍旧是和被收购的公司签订的。

请问律师,我们的劳动合同是否应当作变更?如果不变更,是否会影响我们的权益?  ——程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依据你的情况,即使新公司拒绝变更或者未能变更合同,也不影响你们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因为原公司已被新公司所收购,所以原公司的权利义务依法由新公司承担或者享有。

加班费遭克扣,辞职能否要回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已经两年,期间公司对加班有考勤和加班费标准,但这一标准和我按照自己的日工资乘以法定加班费计算公式得出的加班费有差距。现在我正在办理辞职,不知道我辞职后,能否提出仲裁要求这笔差额。——李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你可以提出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这笔差额。

但你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物业房产

夫妻共有房产,一方能否出售

我和妻子结婚4年多,婚后购买了一处住房,但房产证上只写了妻子一个人的名字。

因为是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房产证署名的事我也不太在意。

现在我和妻子感情不和已经分居。

请问律师,那套登记在她名下、实际属于我们共有的房子,是否她一个人就可以卖掉?——赵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一般已婚人士卖房时,中介都会要求提交夫妻另一方知情同意的文书,房产交易中心在办理过户登记时通常也会加以审查。

但你妻子作为登记在册的产权人,还是有可能独自卖掉房产的,比如采取一些弄虚作假的手段。

因此建议你尽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债权债务

欠债企业解散,债权是否失效

我接手一家企业后,对企业的历史情况作了彻底的清理,其中发现一些没有去追讨的到期债务。其中有几笔债务涉及的企业,目前已经解散或者注销了。

请问律师,对于这样的企业,这些债权是否算作失效了?钱还有可能要回么?

——庄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你对这些企业的债权是否存在,应根据这些企业终止的原因而定。

如果是因为分立或者合并而解散原企业的,分立或合并后的企业对原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是其他原因注销的,清算时应当先清偿债务。

你的企业作为债权人,有权主张自己的债权。

遭遇欠款纠纷,咨询诉讼费用

有人欠我50万元不还,我考虑去起诉。

请问律师,这样的官司,诉讼费大约要多少钱?如果对方败诉,是否诉讼费就由对方承担?——陆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由于各地法院对诉讼费用的收取标准并不完全一致,因此你可以向受诉法院查询具体的收费标准。

至于诉讼费用的具体分担,法院一般会依据案情在审理案件后依法判决。

在比较简单的债务纠纷中,诉讼费通常由败诉方承担,但在起诉时必须由原告先行预缴。

诉讼实务

涉嫌窝藏赃物,面临何种刑罚

黄某平时经常偷东西,放在朋友赵某的一处空着的房子里,赵某平时都将钥匙交给黄某,黄某则不时给赵某一点好处费。

现黄某被抓,警察把赵某房子里的赃物全都搜走了,赵某也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而被抓。

请问律师,这一犯罪的定罪量刑,是否以黄某偷来放在赵某房子里的赃物数额为标准?

赵某虽然知道黄某偷东西,但对于偷了什么东西一概不知道,只是将空房子的钥匙交给黄某而已,是否可能获得无罪?——卢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盗窃罪,在刑法上是不同的概念。

盗窃罪是侵犯财产罪,刑法规定,是以确定的最终盗窃数额为计算量刑依据;

而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指明知犯罪所得的赃物而故意予以掩饰、隐瞒的行为。

在本案中,赵某虽然只把钥匙给了黄某,但若有证据证明赵某事先已明知黄某有盗窃行为,还把赃物窝藏在自己出借给黄某的房屋里,则赵某很可能须承担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即盗窃罪的共犯,而不仅仅是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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