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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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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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讲“痰”

“痰”:

日前,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繁昌分局破获一起贩毒案,成功抓获购买毒品的犯罪嫌疑人15名,缴获成品大麻毒品2200余克。令人震惊的是,落网的15人中,竟有13人是进城务工青年。(2月21日《法治日报》)百家讲:

近年来,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对涉毒犯罪的打击力度,但涉毒犯罪仍屡禁不绝。尤其是,农村进城务工青年不断进入“毒圈”,还具有很强的传染性,乃至成为涉毒犯罪出现的新趋势,其危害性不可低估。

问题出在农村进城务工青年身上,根子到底还是出在相关管理之上。面对此种涉毒犯罪新趋势,有办案民警认为,目前社会对新型毒品危害性宣传力度不够,不少进城务工青年根本没有警惕性,容易受犯罪分子欺骗吸食毒品。

对此,相关部门应及时打出有力“组合拳”,对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吸贩毒活动的不法经营业主要严厉处罚,并深挖和打击涉毒犯罪保护伞,真正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形成强大威慑力。  ——贺成

“痰”:

近日,拥有250多万粉丝的微博大V“辣笔小球”在网上发布恶意歪曲事实真相、诋毁贬损5名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违法言论引发众怒。目前,该账号所有者仇子明已被南京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月21日《成都商报》)百家讲:

大V“辣笔小球”诋毁戍边英雄,在被微博平台处以禁言、封号处理后,又被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将来可能要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等刑事处罚,遭受牢狱之灾。

从民事层面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对英烈人格利益的保护有明确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刑事层面讲,《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张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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