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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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3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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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公布

防疫前期哄抬口罩价格,牟取暴利

□见习记者  陈友敏

本报讯  利用防疫前期防疫用品紧缺、民众防疫心切等因素,短期内将网络销售的口罩价格提高数倍,牟取暴利。昨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公布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其中就包含两起哄抬口罩价格案例。

据披露,上海统关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劳保用品销售的公司,在天猫商城开设“统关居家用品专营店”从事劳保用品销售。2020年1月1日起,当事人通过商品名称为“保为康n95口罩防尘透气一次性口油烟防雾霾工业粉尘口鼻罩pm2.5”的链接,销售“保为康”品牌的4种型号口罩。

上述4种型号口罩中,9600、9611型号口罩的防护级别为“KN 90”,1801、9803V型号口罩的防护级别为“KN 95”,在上述商品链接的颜色分类及详情页面中,当事人未对上述4种型号口罩的防护级别做区分说明,让消费者误认为9600型号口罩为“n95”级别口罩并购买。

另查明,2020年1月,当事人通过多次大幅涨价,销售“保为康”品牌9600型号口罩1320包。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和《价格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以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销售商品以及哄抬价格行为,金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1万余元的行政处罚。

徐州绿荫居家日用旗舰店(天猫网店)也因哄抬口罩价格,被徐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5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0年1月28日起,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陆续接到多起投诉举报,反映徐州哈库纳商贸有限公司通过天猫网店(绿荫居家日用旗舰店)出售的口罩短期内价格涨幅巨大,涉嫌存在哄抬物价的行为。

经查,徐州哈库纳商贸有限公司自2017年,通过天猫店铺销售委托苏州某公司生产的KN95系列口罩以来,所委托生产的KN95系列口罩成本及价格均未发生变动。当事人在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销售的涉案口罩在生产经营成本无明显变化的情况下短时间内多次调整价格,部分产品在一周时间内调价5次,最高涨幅达467.72%,当事人疫情期间共销售口罩41615只,销售额共计1225214.53元,其涨价幅度巨大、社会影响恶劣。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不正当价格行为,且在调查期间,当事人存在隐瞒、拒不提供销售数量及相关账目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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