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综合

版面概览

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04月14日 星期三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篇  

 

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例

□见习记者  陈友敏

本报讯  昨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警惕“躺着就能挣钱”“减肥神药”等广告语,小心踏入不法分子设下的圈套。

记者注意到,在上海点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基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中,上海点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趣头条APP上发布了7条网络赚钱和2条普通食品违法广告,宣称“10分钟挣800元,无需任何押金,躺着就能赚钱!”用虚假广告内容引诱用户添加广告中的微信号,之后通过微信私聊发送链接,再诱骗用户点击链接跳转到博彩网站参与赌博。

上海点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违法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者,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98.8万元。

上海基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趣头条APP的平台运营方,未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制止上述违法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活动违法不予制止的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64.3万元。

此外,上海钱智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其运营的“东方融资网”首页位置自行设计制作并发布了“不查征信,秒批贷款,有身份证就能贷”的广告,以无须征信即可办理正规金融机构信贷产品为幌子,收集用户信息后,向征信不佳的借款人推销非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产品。

该公司的行为同样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60万元。

随着在线经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成为广告发布的主要载体,也成为违法广告的高发地。据悉,2020年,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5674件,有力保障了上海广告市场秩序稳定可控。

 

 

内 容 版 权 归 报 社 所 有

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