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翟梦丽 通讯员 周雨余 本报讯 距离《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已经过了近10天,条例明确规定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时,均应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松江交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首次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骑行人,交警会拦下,向骑行人科普目前存在的违法行为,并发放非机动车新规的宣传手册,向市民们进行普法教育。 据了解,为配合新《条例》实施,松江交警部门在多个路口设立了执勤宣传岗位,对不佩戴安全头盔、骑车用手机打电话等新增违法行为,加强宣传告知提醒,督促驾驶人改正。“我们目前不在于罚款,而是为了他们的安全,通过现场进行一对一的警示宣传教育,去引导市民群众自觉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松江分局交警包嘉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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