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律师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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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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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为精神损害赔偿撑腰

在以往的司法实务中,如果是基于合同纠纷提起诉讼,但同时又存在人格权受损的情况,当事人必须在违约之诉和侵权之诉中作出选择。

一旦选择违约之诉,那么就意味着即使人格权受损,也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随着《民法典》的实施,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即便选择了违约之诉,只要“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当事人仍可以在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一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这事实上扩大了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

近日,宁波法院就判决了该市首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案。而这样的判决,今后必然还将不断出现。陈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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