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法治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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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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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到却不付款诈骗快递员

男子被判处拘役6个月

□见习记者  翟梦丽  通讯员  孙瑜

本报讯  丁某因缺钱而剑走偏锋,与他人合谋利用货到却不付款的方式诈骗快递员。日前,丁某经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丁某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0年3月21日,犯罪嫌疑人丁某因急需用钱,在网上发布帖子寻求赚钱渠道,很快便有人回应他,表示可以带他“致富”。具体路子就是帮忙代收代寄手机,利润四六分成,一単下来丁某可赚取3000多元。丁某一听事情如此轻易,仿佛接到了天下掉下来的“大馅饼”,便兴致勃勃地答应了。对方先是让丁某在其生活区附近寻找一个智能快递柜,然后将快递柜详细的地址提供给对方。

直至2020年4月23日,对方安排丁某至快递柜处取快递,但需避开快递员,丁某随即根据对方提供的取件码至快递柜处取出一个京东快递。打开验货无误后,对方要求丁某将快递立即转寄至江苏无锡某地,丁某按照指示操作完成,然而还未等到分成,丁某便被警方抓获。原来当日的16时14分,快递员看到对方取快递的信息但并未支付货款,随即拨打对方电话,对方的手机关机,微信拉黑。预感到被骗后,快递员第一时间报警。

经查,该犯罪团伙利用货到付款的方式对快递员进行诈骗,京东快递内为两部全新的苹果11手机,容量128G,价值人民币11998元。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实施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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