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维权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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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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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失信忽悠租客 押金难退如何维权

投诉人:林先生

投诉时间:2021年8月

毕业季,大批的大学生都希望留在大城市继续拼搏。走出校园,租房就是他们的第一要务。租房途径很多,但刚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涉世未深,容易被不法商家、不良中介钻空子。

大学刚毕业的小林于2020年6月租了一套房子,租期为一年,租金每月5000元,押金5000元。小林告诉记者,他是通过某中介公司业务员王某租的房,合同也是跟业务员签的,当时合同没有盖公章,小林也觉得有点不妥,提出要跟中介公司签合同。业务员王某称这只是草签合同,回公司会加盖公章,转成正规合同。小林信以为真,当时就通过支付宝直接转账给了业务员。

此后,小林要求中介公司转成正规合同,自称店长的万先生口头告诉他,转合同太麻烦,他手上这份与业务员王某草签的合同公司认可,不用担心法律效力,小林当时对谈话进行了全程录音,心想有证据所以没有坚持重新签合同,还免除了50%的中介费。谁知,如今合同到期,小林提出退房退押金,对方却称当时那位业务员王某因为行骗,被公安局抓进去了,所以押金退不了了。

房东联系不上,中介公司也不肯退押金。无奈之下,小林只好向浦东新区消保委求助。

◆记者连线

浦东新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联系中介店长万先生,他称该合同纯属于个人私下交易行为,业务员王某借公司名义行骗,押金并没有到公司账户上,因此公司无法退押金。对于小林称在该中介微信公众号有看到自己与王某签署的合同,万先生索性就撕破脸皮,一面承认合同真实有效,另一面却坚持公司没有收取中介费,也没有收押金,拒绝予以处理。而小林当时被中介所忽悠,虽省下2500元中介费,结果却白白损失5000元押金,得不偿失。

浦东新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租房需走正规途径,办正规手续,签正规合同。租房一定要找规模较大、经营规范的大公司,要签订盖有公章的规范的租房格式合同;签合同时,要求房东出示身份证和房产证,查验房屋产权,尽可能不要租借二房东的房屋,并在合同中约定清楚水电煤有线电视等各类事项;支付的各种款项,都应要求对方出具收据或发票,中介公司收取的款项一定要转给公司账户,千万不能转给业务员个人;对于中介业务员的各种口头承诺不可轻信,关键信息还需消费者仔细验证,或者将口头承诺写进租房合同,以便日后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说法

上海翰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玮律师分析认为,在房产中介公司认可房屋租赁合同真实有效的情况下,房产中介公司应依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向租客小林退还押金。

“就租客小林的遭遇而言,考虑到房产中介公司承认房屋租赁合同真实有效,则即便是将押金支付给房产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的,基于该工作人员系履职行为,应视为小林向房产中介公司支付了押金,因此房产中介公司应当承担责任。”金玮律师表示,虽然房产中介公司并未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盖章,但已认可该合同并实际与小林履行该合同了,因此房产中介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金玮律师指出,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因此,即便房产中介公司未与租客小林订立书面形式的合同,但口头形式的合同依然有效,房产中介公司仍应当承担责任。至于房产中介公司工作人员未将所收取到的押金支付到公司,房产中介公司可依法追究该工作人员的民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金玮律师提醒市民,如有租房需求,应选择通过正规且具有良好信誉口碑的房产中介机构寻找真实可靠的房源,建议直接与房屋产权人订立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等,款项也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给房产中介公司或者房屋产权人而非以现金方式由中介工作人员转交,从而避免纠纷及有助于在发生争议时可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记者  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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