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法治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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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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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阳节将至,浦东首家社区法官工作室送出“大礼包”

涉老民事案件有哪些新特点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六里人民法庭涉老民事案件审判工作通报 记者 王湧 摄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六里人民法庭涉老民事案件审判白皮书发布
本版摄影 记者 王湧

□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上海是个深度老龄化的城市,而浦东新区是上海老年人口总量最大的区,呈现出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的特点。截至2020年年底,浦东新区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02.78万人,占32.90%。在重阳节来临之际,为切实维护好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昨天,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六里人民法庭在东明路街道举行仪式,通报辖区涉老民事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总结涉老民事审判工作的新理念、新机制。

据悉,此次活动也是浦东首家社区法官工作室落户东明路街道后,六里法庭以工作室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下沉基层社区、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举措。

婚姻家庭、继承类纠纷占比超3成

浦东新区法院副院长傅玉明介绍,2018年1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六里法庭共受理涉老民事案件5797件,审结5846件。其中,婚姻家庭、继承类纠纷占比最高,达到35.4%;合同类纠纷和权属侵权类纠纷也较为多发,占比分别达28.4%和26.5%。实践中,老年当事人普遍存在受教育程度不高、低学历者占比较高、法律意识不强、证据意识相对薄弱、重人情而轻规则,甚至部分老年当事人还存在盲目追求高额利息回报的情况,导致举证不到位、事实认定难度较大。

1932年2月出生的李老伯与1944年8月出生的王阿婆于1984年10月在黄浦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再婚。随着年龄的增长,李老伯的身体状况一天比一天差。为了不再拖累王阿婆,李老伯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要求与王阿婆离婚。法院经审查认为,双方尚未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故李老伯的离婚诉请未获支持。时隔半年之后,李老伯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中,王阿婆向法院表示其同意离婚,但认为李老伯婚内出轨是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并要求在分割财产时予以多分。虽经法院主持调解,但双方却并无和好可能,故法院对李老伯之离婚诉请予以确认。王阿婆因对一审判决中的财产分割部分不服,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期间,李老伯去世,案件终结审理。

据悉,近年来,我国离婚率呈上升趋势,该现象在涉老民事案件中也有所体现,涉老离婚案件主要发生在退休后五年内、子女结婚前后等时间节点。据统计,六里人民法庭2018年以来共审结涉60-65岁老年人的离婚案件235件,占全部涉老离婚案件376件的62.50%,反映出老年人在退休后短时间内难以适应生活习惯、生活节奏的变化,情绪波动较大,夫妻之间易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

相邻纠纷呈上升趋势,邻里关系易矛盾激化

任阿婆和张老伯是一对老夫妻,与周某某是楼上楼下的邻居,任阿婆和张老伯住在402室,周某某住在302室。某天下午,任阿婆和张老伯发现周某某在公共楼道等多处部位安装了摄像头,认为周某某的上述行为已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为此,任阿婆和张老伯多次向公安部门和所在居委会求助,周某某在相关部门的劝导下自行拆除了上述摄像头,两户人家为此而产生隔阂。后来,周某某网购了“震楼神器”安装于302室并搬离该房屋,该“震楼神器”24小时不间断产生噪音,不仅给整栋楼的住户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更使得年逾花甲的任阿婆和张老伯无法安眠。无奈之下,任阿婆和张老伯不得不在外另行租房居住。“有家不能回”的任阿婆和张老伯一纸诉状将周某某告到法院。审理中,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任阿婆和张老伯的房屋噪声是否超标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意见认为,任阿婆和张老伯房屋的客厅、主卧、次卧的噪音数值均超过标准限值。后来,周某某慑于诉讼,自行拆除了该“震楼神器”,然而已经给任阿婆和张老伯的生活起居带来极大不便并因此造成了损失,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任阿婆和张老伯的诉讼请求,判决周某某赔偿任阿婆和张老伯租金损失60000元。

据了解,结合辖区现状,六里人民法庭所承办的涉老案件的当事人很多居住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所建造的老式公房、工人新村等房屋中,该类房屋存在房龄老旧、住房密度较大、居住空间有限等特点。近年来,涉老相邻关系纠纷案件数量亦呈上升趋势,主要包括房屋漏水、违章搭建、公共走廊堆物、擅自改变承重结构、改变入户门开启方向等。此外,震楼器、可视门铃等新类型纠纷亦开始涌现。该类案件虽标的额相对较小,但是因矛盾尖锐、积怨较深,审理难度较大。部分老年人因受生活阅历、价值观念、知识结构等因素的影响,执着于自己的认知,举证意愿消极。庭审中,部分老年当事人存在情绪异常激动、对立情绪明显、矛盾愈发激烈、冲突不断加剧、庭审配合程度较差等情形。在房屋漏水等案件中,时常发生房屋漏水成因鉴定费用高于其房屋维修费用的情形,致使部分老年当事人对此存有抵触情绪。在新类型的震楼器扰民等案件中,往往存在事实难查明、证据难固定、因果关系难建立等审理难点。

特别程序案件比重较大,指定或变更监护分歧较大

1950年5月出生的薛阿婆,今年已经70多岁了,家住浦东新区东书房路某室。薛阿婆与凌某甲原本是一对恩爱夫妻,婚初感情较好,后因生活琐事产生不睦而离婚。薛阿婆与凌某甲曾共同生育一女名为凌某乙,但凌某乙已于1982年3月因病死亡。法院经审理查明,薛阿婆的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也都于本案起诉前去世。此外,薛阿婆于今年4月26日被法院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薛阿婆所在的居委会向法院起诉,申请作为薛阿婆的监护人。法院最终判决指定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世博家园北二居民委员会为被监护人薛阿婆的监护人。

据介绍,涉监护权特别程序案件主要有申请指定监护人和申请变更监护人两类。申请变更监护的原因不一,主要包括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老年人不满意当前监护人、监护人侵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监护人不履行或未尽到监护职责、子女之间的矛盾和不信任引发互相争夺监护权等。随着平均寿命的提高,“老年人赡养更高龄老年人”“老年人监护老年人”等现象愈发常见。实践中,在涉及老年人财产管理,尤其是房产、大额存款等,争夺监护资格的情况较为突出,因各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且被监护人已部分或完全丧失行为能力,其对自身情况无法客观全面表述,难以查明老人的日常生活情况、就医治疗情况、钱款支出管理等情况。

此外,实践中还发现,在个别案件中,在法院已指定监护人后,在监护人未出现侵害被监护人或其他不适宜做监护人的情况下,其他子女反复起诉要求变更监护人,极易引发矛盾,浪费司法资源和破坏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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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一站式”解纷机制  打造“大城养老”浦东样本

面对日益加深的老龄化形势,有关部门应当坚持改革创新、突出保障基本、激活社会活力,巩固并深化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和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高品质养老设施供给、高质量养老人员队伍”,全力构建体系化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大城养老“浦东样本”。

由于纠纷解决机制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所以纠纷解决机制的成熟和完备,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标志。浦东法院指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的目标应当是纠纷化解的公正化、有效化和便民化,为老年群体提供多样性的纠纷解决价值导向,也为老年群体提供更多纠纷解决机制选择。从制度上看,诉调对接机制不但依靠风俗习惯、社会舆论、内心信念等精神力量来维系,而且可以使多种多样的纠纷解决方式以特定的功能和运作方式协调的存在,从而形成一种互补的、满足社会主体多样需求的程序体系和动态调整系统。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是人民法院的最基层单位,既处在践行司法为民的最前沿,也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在诉源治理和就地化解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职责。人民法庭将持续优化诉调衔接、司法确认工作流程,根据所在辖区的地域特性和管理服务机构的职责特性,主动融入、积极完善纠纷化解的综合体系。同时,法院将协同相关部门将原来较为松散的社会纠纷解决力量相互联系、有机梳理、合理配置,实现纠纷解决程序的合理衔接和相互协调,为当事人提供便捷和适宜的纠纷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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