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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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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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低汇率代缴留学费用

95后海归诈骗30余万元获刑

□记者  翟梦丽  通讯员  钱宇文

本报讯  95后小伙朱某某和林某某曾在海外留学,两人回国后打着帮留学生代缴境外学费的名头,共骗取4名被害人30余万元。近日,经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对朱某某、林某某作出有罪判决。

2020年年初,海归朱某某、林某某通过朋友在微信上相识,因为私下代为购汇、换汇开始有了经济往来,渐渐成了好哥们。疫情为留学生缴纳学费带来不便,两人嗅到了留学中介的“商机”。朱某某手上正好有点留学资源,虽然没有相应的中介资质,但是凭借头顶上的“海归”光环,打着低汇率代缴学费的旗号,开始在朋友圈招揽生意。林某某在朱某某的忽悠下,负责寻找目标客户和提供收款账户,并按照每笔1万元提成500-600元收取好处费。

被低汇率、操作方便吸引过来的留学生不在少数,他们转来的高额学费大部分都被朱某某截留了。小凯就是中招的学生之一。2020年8月,小凯通过朋友推荐找到了前辈朱某某。得知朱某某代缴学费能有7折的优惠,小凯没有迟疑,立刻将学校账户发了过去,并按照对方要求先后转账了18万元人民币。几天后,小凯收到了朱某某发来的缴费成功邮件截图,便放心地等待开学。但没过多久,学校通知小凯他的学费一直没有全额到账。小凯找到朱某某询问情况,对方承诺会帮忙再次缴纳后却再也没有了音信。

小凯发觉自己被骗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无独有偶,这段时间警方还陆续接到了另外几名学生的报案,他们的被骗经历和小凯非常相似。警方经过侦查,先后将林某某、朱某某抓获归案。

到案后,两人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因为近期生活压力大、手头紧张,才谎称可以低汇率代缴学费,并通过伪造缴费成功的邮件截图蒙蔽被害人。事实上,他们根本没有相应资质和能力,大部分学费都被他们私吞后挥霍一空。

长宁检察院审查本案认为,朱某某、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4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30余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是共同犯罪,被告人朱某某是主犯,被告人林某某是从犯。两名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在亲友协助下退赔全部违法所得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综合考量上述情节后,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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